返回 313、夜袭与甬道尽头的杀机(修)  夜的命名术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313、夜袭与甬道尽头的杀机(修)[2/3页]

  ,”黑暗中,有一人说道:“把枪械都放回去不要走火,引来PCE探员封锁现场,就功亏于溃了。”

  事实上,不止是庆尘担心惹来PCE探员。

  却见这名黑衣人打开了手电筒,快速的在屋内翻找起来。

  这一次进屋的总共四人,彼此间十分默契,不管如何搜查屋子,每个人都始终处在另一个人的视野范围里。

  “屋里有七部手机,七把车钥匙,”一名黑衣杀手低声说道:“看样子,半山庄园里有人在利用这里进出,车和钥匙都是对方用来隐藏身份的。不过,手机都是特制的,打不开。看样子,车应该也是声纹与虹膜认证。”

  “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求财,”其中一人冷声道。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通过这里进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在屋中蹲守,抓一条大鱼?”一名杀手说道:“你们也知道,有能力动用工匠挖出一条通往半山庄园的甬道的人,一定不是小人物。”xъΙQǐkU.com

  “别想了,”另一人站在餐桌旁,用手擦了一下桌上的浮灰:“这屋子,最少有几年没来过人了。”

  这时,一名黑衣杀手不停的用手电筒手柄处,一点一点敲击着地板。

  直到他敲击在甬道上方的地板,手电筒与地板碰撞后立刻发出空鼓声。

  “就是这里了,在四周寻找机括,”杀手说道。

  没过十分钟,便有人发现了机括所在……书桌上的花瓶。

  此人轻轻将花瓶转动,伴随着咔拉拉的声响,甬道上方的地板凹陷下去,变成了通往甬道的楼梯第一节。

  “下去吗?”一名杀手问道。

  “不要下去,”为首者冷声道:“我们今天过来也只是负责探查情况而已,回去将此事汇报给老板,让他来决定何时潜入半山庄园。”

  然而就在此时,一名杀手将手电的光束扫向餐桌,他愕然发现,那餐桌的另一边还有几条指印。

  刚刚,他用手指扫过桌面,以此来查看灰尘的厚度。

  但他很确定,此时发现的指印,并不是他留下的。

  那指印很新!

  近期还有其他人来过这间屋子!

  “小心!”他低声示警。

  可他这边话音刚落,五六米外的黑暗处,一名同伴的手电筒哐当一声坠落在地上。

  只见那名同伴缓缓跪在地上,向地板上倒去。

  其余三名杀手惊疑之下,将手电筒的光束照了过去,可是他们只看见自己同伴的尸体,还有那汩汩流出的血液。

  并没有看到,到底是谁在杀人!

  诡异!

  格外的诡异!

  这个时候,庆尘早已在手电照射过来前,躲到一旁的黑暗里了。

  甚至没有人在第一时间找到他的身影!

  庆尘这是在利用一种常人的思维惯性:当黑暗里有动静的时候,手持手电筒的人会下意识将光芒打去声响处,从而忽略了其他地方。

  光与暗的交错形成对比,黑暗的地方,会更加黑暗。

  于是,杀手们便感觉自己像是闯进了一间鬼屋,屋里有有一只鬼魅在杀人。

  “不对,”杀手反应迅疾,他们将手电的光束朝一旁扫去。

  可是,待到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刹那间,庆尘奋力挥手,三张锐利无匹的扑克牌从庆尘指缝中依次脱出,穿越屋中的光与暗。

  时间仿佛慢放似的,牌面上的黑桃A、红桃A、方片A在不停旋转着。

  三名杀手想探手去腰间拔枪,却不防那三张扑克从他们颈间划过,带出一丝血线来。

  他们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力气,在快速的被人抽走。

  思考的能力也在飞速流逝。

  事实上,割破颈动脉所带来的第一伤害,并不是失血,而是缺氧。

  大脑在缺氧的第一秒,就会快速做出反应。

  这与憋气是不同的,一个人深吸口气憋住,但你的肺泡里还有氧气不断注入血液,然后运送去大脑。

  所以,有人可以憋很久。

  然而被人彻底钳住脖颈动脉是完全不同的,且致命的。

  黑暗里,庆尘平静的蹲下身子,在黑暗中摸索着尸体上的物件。

  只不过,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对方的身份。

  庆尘总结着今晚这短暂的战斗。

  首先,这些人并不是真正的高手,光看反射神经就能明白,是战士,但不是高手。

  如果定义身份的话,应该就是先来探路的,想要搞清这屋里的情况再说。

  这个时候谁会想潜入半山庄园呢?神代、鹿岛嫌疑最大。

  整个半山庄园被李氏大房那位长子给整治的滴水不漏,外界根本没有办法得知里面的消息,也不知道李氏那位老爷子到底怎么样了。

  派人潜入进去观察,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对方冲着甬道而来,说明甬道的秘密已经泄露了啊!

  他心说老叟还能不能靠点谱了,这么隐秘的东西都能泄露出去?对方真就不怕出去浪的时候被人给绑架了吗?

  不对不对,凭什么老叟浪了几十年,这甬道都没被人发现,结果自己刚开始用,就被发现了?

  可别是老叟故意给出去消息,

313、夜袭与甬道尽头的杀机(修)[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