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三十二章你们警察也爱在背后嚼舌头啊![2/3页]
,不想为这点儿破事跟你计较,我不像你。至少我不会在人背后说人坏话。”
夏朗见她这副神情,知道她其实一点儿都没有生气。他谄媚地笑着:“陈律师,我来找你是还钱的。自古只听说过欠债的躲债主,还没听说过债主躲欠债的。我把钱给你。”
“不用了,万一我拿了你的钱,你骂我是黄世仁就不好了。”
夏朗继续笑着:“哪儿能呢,我转你支付宝可以吧?”
“我拒绝。”“嘿,你……”夏朗正要说什么,手机响了。拿起来是一看,是韩笑打来的,他急忙接通了:“喂,笑,什么收获?”
“夏队,我们查过了那个叫陆瑶的女人,五年前,她真的是丁天云的情妇。”
陆瑶,五年前还是离火市师范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因为身子窈窕,模样可人,被任命为了校礼仪队的队长。在一次捐资助学的公益活动中,陆瑶认识了全国有名的大富豪丁天云。当时的丁天云对陆瑶一见倾心,随后他找机会单独约陆瑶出来见面。
丁天云毫不隐瞒自己的目的:“陆瑶,每个月我给你二十万,我会抽时间来看看你。但是我们定下一个君子协定,没有我的准许,你不许和别的男人交往;不许把我们的事情说给别人听,就算是你的家人也不可以;也不许随便破坏我的家庭。”
陆瑶虽然家境、出身很好,但是父母对她的管教很严。她向往自由的天性被压抑太久了。丁天云作为最成功的商人之一,其本身散发的人格魅力令这个大二女生心醉不已。再加上二十万块钱的“月薪”足够她挥霍了,所以,这个条件对她来说是无法拒绝的。
陆瑶虽然还是在校的学生,但她并不傻。她的心里很清楚,丁天云可以用二十万块钱包养她,自然也可以去包养别的女人。可是她的内心毫无波动,她甚至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有的时候,丁天云半年都不曾来过,但是她照样可以拿到这笔钱。
丁天云还为陆瑶在离火市买了一套房,三室两厅。从此,这里就成为了丁天云在离火市的落脚点。虽然他不常来离火市,但只要来了,肯定是要光顾这里的。
一个在校的女生,在外面住着豪宅开着豪车,同学和老师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据说,当时有个学长疯狂地追求陆瑶,甚至还跟踪过她。发现陆瑶委身与丁天云后,这位学长一气之
第三十二章你们警察也爱在背后嚼舌头啊![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