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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打拐行动(四)[3/3页]
偿给路费送人回家,乡里挤出10万作为善后经费,工作组要把这件事负责到底。
用老卢的话说,不吓唬吓唬他们,不给他们点教训,威慑不住其他人。
只要是买媳妇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拘留。
联防队员提人,安小勇、小单和陈猛在三间办公室同时讯问,做笔录,整材料,再找他们买的媳妇了解情况,相互验证。中巴车联系好了,明天一早全送看守所。
按照沈秋艳反应的情况,她那一批共7个人被骗到江省。人贩子中有一个大概40多岁,名叫郝力的西川籍男子,好像是团伙头目,反正另外几个人贩子全听他的。
落网的两个是从江阳市上的长途汽车,郝力可能在江阳市,可能有个窝点,甚至可能囚禁了其他妇女。
已经快天黑了,如果交易顺利,落网的两个人贩明天中午应该能赶回去。姓郝的嫌犯没露面,警惕性极高,到时候要是没看见同伙,极可能会转移。
动作一定要快,要撬开两个人贩子嘴,搞清郝力的下落。HTtρs://Μ.xЪīqiκυ.com
为防止串供,人贩子中的男子正好关押在讯问室。
韩博拉开椅子坐到他对面,从包里取出一根烟帮他点上,王燕拿起笔,准备做记录。
必须争分夺秒,没时间再问他姓名性别。
韩博拿起他的身份证,冷冷地说:“孟世勇,我知道你能听懂也会说普通话,别跟我装疯卖傻装聋作哑。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你死定了,你拐卖妇女6人以上,情节特别严重,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要是没立功表现,要是敢跟我公安机关负隅顽抗,只有死路一条,连死缓都混不上。”
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79年刑法太轻,全国高官会又出台一个《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的,就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王燕把《决定》拿给他看,指着死刑的相关条款,警告道:“孟世勇,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别执迷不悟,这是你立功赎罪的最后一次机会。”
从去年秋天到现在,陆续往这边送来好几个人。
那些女人全在,全可以指认,想赖都赖不掉。
孟世勇被劳教过,知道公安不是在开玩笑,他不想因为送人这事被枪毙,更不敢保证他不说隔壁的女同伙也不说。
罪行严重,嫌犯心理防线很容易突破,只是刚才忙着解救其他妇女,忙着参加乡里的会议,根本没时间审顾不上审。
韩博只问重点,王燕也只记录重点,随着嫌犯不断交代,一个庞大的拐卖妇女犯罪网络浮出水面,光南港几个县市农村要解救的妇女就十几个,特大案件,必须向局领导汇报。
第九十一章 打拐行动(四)[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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