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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全面反动的余生(一)[2/3页]

  的经历,所有继承人需要得到夏国礼部的册封,不曾在夏国学堂学习过的没有资格继承,将被视为背叛华夏。

  各族亲贵之地有前往夏国求学的权利和义务。各国启蒙课本,必须与夏国一致,不得删减,否则视为背叛。

  于此相对,夏国有帮助各国击败夷狄、安稳地方、寻找矿山、开办冶炼的义务。

  诸部五年会盟一次,在华城举办大盟会,华夏万民均可参与较量武技、学识。

  华夏各部之间不得设立关卡,一切贸易往来自由。各部通用华夏铜币、银币和金币,不得私铸,凡私铸者,夷灭五服之内所有亲人,若首领私铸则灭国,举国为奴剥除华夏身份,举报者无罪受赏。

  诸部会盟之后,全力向东,击败东夷,各自立国,再度会盟。

  于是陈健领着夏国主力,外加三十城邑的精锐演大河东下;娥钺率部从娥城向东。

  华历四十五年,陈健击破穹夕,破城,将东夷祭司首领送回华城,沿途破城十五,东夷各部臣服,终于在华历四十五年的秋天看到了大海,在那里筑城名为齐。

  到华历四十六年夏,东夷虽然还有诸多城邑,但是两道网已经将东夷平原围住。筆趣庫

  沿河一带陈健分封了三十多个小国,将娥钺分封到了齐地,作为侯爵,拥有代替夏国征讨千里之内夷狄和违背盟誓的华夏小邦的义务。到达东海之滨后,又沿着海边向南分封了二十多个小国。

  从娥城到东海之滨,分封了四十多个小国,迁徙各部族人,夏国提供铁器。

  至此,对东夷的包围网已经形成,有夏国这个体量超大的宗主国存在,各个华夏邦国暂时不敢争斗,只能将精力放在抢占那些东夷的土地上。

  返回夏国后,又沿着大野泽南下,率部击溃了已经有了统一雏形的南方政权,让大河南岸诸部重新开始了争斗,或有臣服华夏的,或是分封了一些华夏诸部的氏族在那里立国。

  其中既有原本氏族的首领,也有一些夏国内部功勋太高无法赏赐的,但是夏国内部的不封爵,只是作为被征服地区的管理者,名义上还需要受到夏国的管辖,不能世袭,但是实际上福利极好:比如用当地人种植开垦土地,让土地成为私人可以继承的产业。

  到华历四十八年,大河诸部已经稳定下来,凭借着火药、火炮、骑兵、战车、铁甲、火枪等先进的武器和文化优势,分封的各个城邑都在稳步发展。

  或是奴隶制、或是国野制,用着各种不同的政策,快速同化着属地内的野民,不断派遣华夏诸部的年轻人前往华城学习,遵守着各种当初定下的制度。

  夏国内部,名义上拥有地方八百里,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人都集中在了九个城邑,沿河或是沿湖分布,以保证夏军随时能够抵达,也方便管理。

  不算夏郡和新华城,夏国拥有了四十万人口,其中新建起的华城拥有人口十万。

  靠着当初解放奴隶的承诺,奴隶们用四年的劳作,换来了人的身份,也给夏国带来了数量巨大的新垦地作为公产。

  如今一切都已经安稳下来,夏国这一辆从降生就为战争准备的一系列政策需要全面的变革,而这变革是极为反动也是极为反人性的。

  将那些奴隶开垦的土地作为国人爵等的回馈,取消了全面的军功爵制度。

  政府专营的仅仅剩下了冶铁、冶铜、军工、金银矿、铸币和盐。这是严禁私人染指的,剩余的则是鼓励私人经营,甚至分拆了一部分国营的作坊作为奖励分给了一些人。

  土地私有、允许买卖、严禁租佃、只能雇工给钱,不准让佃户租种土地,所有赋税从土地拥有者那里征收,凡是租佃给别人种植收取租子的则土地归佃户所有。

  严苛的嫡长子女继承制度,所有生产资料的绝大部分分给嫡长子女,财产可以均分或是按照遗嘱分配,一旦成年给非嫡长子一些钱让他们自立门户,不分家的重税惩罚。

  靠着小国寡民的优势,陈健可以控制着这些没有继承生产资料权利的年轻人,或是集体让他们迁徙开垦建筑新的城邑,或是让他们成为廉价的劳动力。

  严禁租佃制度,要么雇人付给那个人钱,要么就自己种,收税只对土地拥有者征收,凡是租佃的土地则归佃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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