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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巴恩斯:我也要唱《以父之名》[1/3页]

  接下来两天发生的事,听起来挺扯的。

  王毅便一直留在巴恩斯家教他唱《以父之名》。

  不得不说巴恩斯在音乐方面天赋还是不错的。筆趣庫

  其实他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旋律摸清了。

  能够完整的将这首歌哼唱下来。

  他甚至可以轻而易举用大提琴来演奏完这首歌曲。

  难点在于中文。

  他对中文一窍不通,学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不过通过两天的学习,他也记住了所有歌词。

  只是他的发音不够标准而已。

  “不好意思,你已经学的有八分像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跟我去找tt了?”

  巴恩斯连连摇着脑袋:“我的发音还不够标准,王毅,我得将中文发音说的完全标准,这是对jay的尊重。”

  王毅摇头:“不用,反正他的歌本来也没人能听得清歌词。”

  “王毅,你在糊弄我。吐字清晰是一个歌手的基本功,哪有歌手连发音都发不清楚,还那么红的?”

  “唉,你不太了解中文,我不怪你。”

  王毅叹了一口气。

  然后在百度上搜索了各种乐评人对周杰伦的评价,有翻译软件将其翻译成英文。

  “你自己看。”

  最上面是对周杰伦早期音乐的评价。

  他的曲风如何如何;

  他的节奏如何如何;

  他的前奏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一句:他最大的据点就是他的吐字根本听不清楚,他的所有歌曲几乎没有吐字清晰的。这是歌手的大忌。如果他想真正的火起来,就必须要改变他的唱法。至少得让人能听清歌词。否则继续这样下去的话,他的歌曲根本没什么传唱度。

  接着便是中期的评价。

  曲风节奏之类的自不必说。

  值得一提的是,最后面对于他发音的评价:不得不说周杰伦让我很惊讶。作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让人能听清楚歌词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当时学音乐时如果唱不清歌词,音乐老师会让我们立即滚下舞台。

  但是这一切在他身上根本不成立。

  他的歌词你根本听不清楚,但是听起来就是让人觉得很着迷。

  这甚至演变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唱法,而这种唱法也只有周杰伦能够驾驭。

  奉劝那些想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千万不要模仿他这种唱法。

  因为,你不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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