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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章 天后美人鱼女配以歌声杀人(4)[1/3页]

  至于安格斯和罗平安两个,究竟谁是最终男主,谁赢得美人归?

  还是云霓裳、安格斯和罗平安,进行三人之美?

  那就不清楚了。

  因为小说没有结局,作者没写,太监了。

  至于原主为何杀人?

  原主的内心还有所挣扎和迷茫,但墨淼却认为该杀。

  原主的一家,除了她之外,上上下下,上到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叔叔阿姨,下到所有兄弟姐妹,甚至当时原主小到三岁的弟弟都没有人放过,全都死了。

  大庄园里,全是尸体,就连养的宠物猫狗也不例外。

  当时这是非常轰动的蔷薇案。

  为什么叫蔷薇案?

  那是因为杀人不止,还在临死之人身上种蔷薇。

  不是寻常的蔷薇,而是一种以人的血和肉为养分生长的蔷薇,种蔷薇是一种酷/刑!

  只要简单想象一下,就能知道是何等痛苦了。

  在亚斯帝国建立之后,这种蔷薇明面上已经被禁止。

  是的,明面上。

  因为亚斯帝国的禁令,禁的从来都只是普通人,而不是权贵,尤其是站在亚斯帝国权势顶端的超级权贵,他们的规矩就是亚斯帝国的规矩!

  当时原主才六岁,与过来找她玩的好朋友在庄园里躲猫猫。

  因为原主会躲,加上当时原主的好朋友因为好玩穿了原主的衣服,两人的身影差不多,加上在夜晚,原主这才短暂逃过一劫。

  等那些人走后,看到所有亲人全都死了,还有替她死去的好朋友,尸体上都是蔷薇,才六岁的原主差点没哭瞎,差点没崩溃,支撑小小原主活下去的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后来父亲一个做国际佣兵的朋友赶来,将原主送出国外,藏起来,甚至出手抹除一些痕迹,原主这才算真正逃过一劫。wwω.xЪiqíΚù.com

  什么痕迹?

  原主那名死去的六岁好朋友的痕迹,让人以为她就是死去的原主。

  但原主的那名好朋友就是这个救她的叔叔的女儿啊!

  原主的洛叔叔恨吗?

  自然是恨的。

  所以他将原主安顿好之后,就回去报仇。

  再然后,原主就在电视上看到她的洛叔叔死了。

  没有种蔷薇,而是被分尸。

  看到电视上一截一截,甚至都没打码的尸体,原主哭了一天一夜,然后抹掉自己的眼泪,整个人彻彻底底地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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