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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遇敌而逃是为上勇[3/3页]

  现敌军的身影后,长舒一口气,抓起自己的步枪高声下令道:“敌人上来了,所有人准备战斗!”

  “什么?

  敌人上来了?

  赶紧跑啊!”

  “刚刚那么厉害的炮击,就是我们要面对的敌军,我们根本打不过,赶紧逃吧……”

  “对对对,我不想死在这里,美利坚是否复国与我何干。

  我还没有结婚呢!”

  “哦,我的上帝,这不是我想象中的战争,这是一场屠杀,我要回家!”

  尼克拉中尉脸色僵硬的一点点转过身来,那些没有在炮击中受伤的士兵,非常默契的丢掉手里的步枪,朝着不同的方向逃去,一边跑还一边发出惊恐至极的呼声。

  尼克拉中尉万万没想到,他带了快一旬的士兵,竟然就这么抛弃他了!筆趣庫

  咕咚一声,尼克拉中尉扫视了一圈遍地哀嚎的伤兵,瞅了瞅对面弯腰摸上来的敌人,以及那面随风而动的黑龙军旗,将手里的步枪一丢,跟上了自己溃逃士兵的脚步。

  “等等我~”

  仅存的理智让尼克拉中尉丢掉了自己身上所有的武器弹药,因为他知道,入侵者占领华盛顿后,一定会全城搜索,到时候手里有枪不是要跟入侵者硬扛到底的头铁之辈,就是脑子有坑的愚蠢之徒……

  在战场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没穿己方军服手里还有武器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都是敌人,不用问话,直接开枪是最好的选择!

  这都是血淋淋的经验给出的教训。

  所以,除了那些还想归队或者参加游击队继续反抗的逃兵外,逃跑时明智的选择是丢掉自己的武器。

  当然,参加游击队和落草为寇不冲突,谁说当土匪就不能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了?

  阿列克谢看着已经跑远的美利坚伪军背影,早已习以为常。

  如果不是这帮华盛顿留守的美利坚伪军太垃圾,上级怎么可能连掷弹筒炮弹都吝啬到这种地步?

  阿列克谢神态轻松的来到这处八成完好的街垒,听着地上哀嚎的美利坚伪军伤兵哭天抢地的求饶声,神情冷漠的下令道:“送他们一程。”

  说完,掏出自己的左轮手枪,就近对准地上一名满脸鲜血的伤兵额头,扣动了扳机。

  阿列克谢麾下的士兵,则熟练的捡起美利坚伪军抛弃的单发后膛步枪,用这些型号不同的敌军步枪,对着躺在各处的伤兵补枪。

  影视剧里那种伤兵临死前还能拉着敌人垫背的镜头,都是非常极端的,在战场上并不常见。

  一来,很少有人能在剧痛之下提起力气反扑。

  二来,人都是有求生欲的,越是虚弱求生欲越强,比起跟敌人同归于尽的烈士,大多数伤兵都寄希望于能获得敌人的宽恕。

  烈士为何会备受推崇?

  因为烈士太少!

  古今中外,都遵循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

  社会宣传正能量和好品德,是因为这是社会上缺少的东西。

  战争中国家宣传英雄和烈士,是因为大多数当兵的都没有那个觉悟……

  真要是每个士兵都跟李维的帝国近卫军一般,国家根本不需要去宣传,何苦浪费那个资源?

  越是稀少的东西,越是需要树立榜样,鼓励他人去学习效仿!

  人类终归是贪生怕死之徒占据多数。

  阿列克谢看着手底下的兵清理战场,喃喃自语道:“像这种敢遇到敌人还跑的美利坚伪军越来越少了,20多万华盛顿守军就跟气球一样,一戳就破。

  不知道我活到华盛顿战役之后,那些生儿子没屁眼的上司会怎么处理我这种人。

  唉,我最好的下场估计是一直留在北美这片土地上。”

  经历太多生死,人生大起大落,感受过上司浓浓恶意的阿列克谢也算是明白了。

  他这辈子估计都没办法回到家乡。

  原因他大概也能想到。

  自己这个底层士兵,能有什么让大佬们忌惮的?

  无非就是北美远征军当初那次拿两万多友军当诱饵,歼灭阿里嘎多帝国白虎军团的大胜!

426 遇敌而逃是为上勇[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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