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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人间的王[1/3页]
这场雨,和三年前真相似啊!
五月,
南方金陵,六朝古都。
一场磅礴大雨冲刷着这座繁华城市,万千雨柱,密的让人睁不开眼。
胜天集团,一道红衣似火的女人傲然而立,痴痴的看着雨幕。
叶倾城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但她的美既不是小家碧玉,亦不是颠倒众生。
更像是一只火红狐狸一样,透着狡黠、贪婪、凉薄。
三年前?
站在叶倾城身后的夏江当然记得三年前的那一个雨夜。
他们胜天集团葬了整整三十二条性命,皆是这个女人的主意。
这其中,还有叶倾城的未婚夫,那个叫刘轩的短命鬼。
虽然对于有夏、苏、陈、刘、王五大世家背景的胜天集团,草菅点人命不算什么。
但念及当年的事,夏江也不得感叹叶倾城够心狠手辣,够寡冷无情!
嫂子,今天和三年前可不一样,今天北方那位登顶了!二十四岁封王啊!想想就令人嫉妒。
夏江说这话的时候,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酸味,恨不得自己去北方将那位取而代之。xbiqiku.com
北伐之战,封狼居胥!
亲手打崩北方外八大异国,成为当世名将第一人,唯封王足以赞其功勋!
沙场点兵画功名,从此人间我无敌!
要说当代社会,一朝扬名天下知的事,真不算多稀奇。只是那个人名扬的又何止这天下,还有万古呐!
一个男人活到这份上,当真是此生不负。
可惜,不是他夏江。
这苍天,真特么不公!
北方王,宁君!
叶倾城抿抿嘴,忽然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家伙来,那个和刘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金陵城出去,一起入伍北方的少年。
他也姓宁,还好的是,他不叫宁君!
否则的话,叶倾城脑袋会炸掉。
三年前为了夺取地皮,胜天集团所杀的三十二人,俱是北方的兵!
且,今晚她还要杀一人,宁子闲的姐姐。
张松去医院了吧?忽然,叶倾城转头问道。
夏江嘿嘿一笑,嫂子放心,宁子卿活不过今晚十二点!
王爷,到医院了!
挂着北方车牌的一辆商务车在医院门口停下,车门打开。
一道修长的身影从车内走出,伫立风雨中。任由雨柱冲刷在他身上,岿然不动。
他身着漆黑如墨的西服,五官俊朗,目若朗星。
他是宁君!
宁君抬头看着这家医院,轻声呢喃,姐姐,宁子闲回来了。
短短七个字,包含太多情愫。
他这一生,不亏欠任何人,独独亏欠姐姐。
年幼时,姐姐独自带着他来到金陵生活,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为了他至今云英未嫁,而他却没能在身边陪伴。
一道征兵令下来,说去参军就参军,转瞬就七年人都见不着。
大华国百余年间,
第1章 我是,人间的王[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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