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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人间的王[1/3页]

  这场雨,和三年前真相似啊!

  五月,

  南方金陵,六朝古都。

  一场磅礴大雨冲刷着这座繁华城市,万千雨柱,密的让人睁不开眼。

  胜天集团,一道红衣似火的女人傲然而立,痴痴的看着雨幕。

  叶倾城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但她的美既不是小家碧玉,亦不是颠倒众生。

  更像是一只火红狐狸一样,透着狡黠、贪婪、凉薄。

  三年前?

  站在叶倾城身后的夏江当然记得三年前的那一个雨夜。

  他们胜天集团葬了整整三十二条性命,皆是这个女人的主意。

  这其中,还有叶倾城的未婚夫,那个叫刘轩的短命鬼。

  虽然对于有夏、苏、陈、刘、王五大世家背景的胜天集团,草菅点人命不算什么。

  但念及当年的事,夏江也不得感叹叶倾城够心狠手辣,够寡冷无情!

  嫂子,今天和三年前可不一样,今天北方那位登顶了!二十四岁封王啊!想想就令人嫉妒。

  夏江说这话的时候,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酸味,恨不得自己去北方将那位取而代之。xbiqiku.com

  北伐之战,封狼居胥!

  亲手打崩北方外八大异国,成为当世名将第一人,唯封王足以赞其功勋!

  沙场点兵画功名,从此人间我无敌!

  要说当代社会,一朝扬名天下知的事,真不算多稀奇。只是那个人名扬的又何止这天下,还有万古呐!

  一个男人活到这份上,当真是此生不负。

  可惜,不是他夏江。

  这苍天,真特么不公!

  北方王,宁君!

  叶倾城抿抿嘴,忽然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家伙来,那个和刘轩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金陵城出去,一起入伍北方的少年。

  他也姓宁,还好的是,他不叫宁君!

  否则的话,叶倾城脑袋会炸掉。

  三年前为了夺取地皮,胜天集团所杀的三十二人,俱是北方的兵!

  且,今晚她还要杀一人,宁子闲的姐姐。

  张松去医院了吧?忽然,叶倾城转头问道。

  夏江嘿嘿一笑,嫂子放心,宁子卿活不过今晚十二点!

  王爷,到医院了!

  挂着北方车牌的一辆商务车在医院门口停下,车门打开。

  一道修长的身影从车内走出,伫立风雨中。任由雨柱冲刷在他身上,岿然不动。

  他身着漆黑如墨的西服,五官俊朗,目若朗星。

  他是宁君!

  宁君抬头看着这家医院,轻声呢喃,姐姐,宁子闲回来了。

  短短七个字,包含太多情愫。

  他这一生,不亏欠任何人,独独亏欠姐姐。

  年幼时,姐姐独自带着他来到金陵生活,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为了他至今云英未嫁,而他却没能在身边陪伴。

  一道征兵令下来,说去参军就参军,转瞬就七年人都见不着。

  大华国百余年间,

第1章 我是,人间的王[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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