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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宋案”审理之争[2/3页]
告袁世凯与北京内务部、司法部。
袁世凯当天回电同意设立特别法庭,但在法庭的组织及所在地问题上,北京方面与国民党人产生了重大分歧。
司法总长许世英认为,宋教仁遇刺案影响重大,理应提交北京大理院公开审判。国民党人则认为,既然案件发生在上海,那就应该在上海设立特别法庭审理。
为此,国民党人抢先组织了以黄郛为主裁,王宠惠、伍廷芳为承审官的特别法庭,并提请中央批准。
对此,北京方面很是不满,因为伍廷芳是前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黄郛与王宠惠又都是革命党人,司法总长许世英考虑再三,随后又提议由上海地方检察厅负责审理。
国民党人不同意此议,据理力争坚持己见。江苏都督程德全为难之下,只好再次致电袁世凯,强调组织特别法庭的重要性。
袁世凯接电后回复,称司法总长拒绝副署,他也无权驳回,因而无法按国民党人的意见颁布命令。
之后,许世英再次做出让步,提议由伍廷芳署理上海地方审判长来审理此案,但国民党方面仍坚持原议。就在这南北争执当中,凶犯武士英却突然于四月二十四日不治身亡。
“宋案”发生后,江苏都督程德全与民政长应德闳从南京赶赴上海坐镇督办。但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最重要的案犯,杀人凶手武士英似乎是莫名其妙的意外死亡,这引起了舆论界的极大不满。
其实,后来查明了武士英的死因确系是病死,但因为死的时间太过敏感,很容易使人产生联想。
在此压力下,程德全、应德闳于四月二十六日,将“宋案”的相关证据,即应桂馨、洪述祖密电函全部公开。
得知总理赵秉钧、内务府秘书洪述祖涉嫌“刺宋”密谋后,国民党人群情激奋。m.xbiqiku.com
黄兴随后致电袁世凯:直指“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为暗杀主谋之犯”。认为现在都督程德全拟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遭到司法总长许世英的大力反对别有用心。
按许的主张在北京大理院审理,法院处于政.府的藩篱之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审判,罪犯是否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政.府是否会妨碍司法的公正,这些都令人担忧。
再者,“宋案”涉及政.府,司法总长本就是国.务.院中的一员,而其上司赵秉钧为案中巨犯,又怎能不让人心存疑问?电末,黄兴请袁世凯“独持英断,毋为所挠”,以“维大局而定人心”。
两日后,袁世凯回电,称总.理赵秉钧与应桂馨只通过一次信函,即一月十四日附信送达“密码电一本”,并声明今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如果仅凭这一信件就一口咬定赵秉钧是“宋案”主犯,在法律与证据上都站不住脚。
再者,“近年来那些闹二次革命、三次革命的,无不假托伟人,如凭为嫁祸之媒,不免人人自危”。
“赵秉钧、洪述祖、应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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