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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较量[2/3页]

  足为凭,而独以欧陽武远在南昌之电为足信?岂赣省三千万之生命财产,独非中华民国之人民?

  “李纯所率之两团,独非江西兼督之防军?欧陽武以护军使不足,而自为都督,并称经省会公举。约法具在,无此明条,似此谬妄,欺三尺童子不足,而欺天下人民,谁其信之!且与本大总统除乱安民之宗旨,与迭次之命令,全不相符,捏词诬蔑,称兵犯顺,视政.府如仇敌,视国会若土苴,推翻共和,破坏民国,全国公敌,万世罪人。

  “独我无辜之良民,则奔走流离,不知所届。本大总统心实痛之。本大总统年逾五十,衰病侵寻。以四百兆人民之付托,茹苦年余,无非欲使黎民子孙免为牛马奴隶。此种破坏举动,本大总统在任一日,即当牺牲一切救国救民。现在正式选举,瞬将举行,虽甚不肖,断不致以兵力争擅权利,况艰辛困苦,尤无权利之可言。

  “副总统兼圻重任,经本大总统委托讨逆,责有攸归,或乃视为鄂赣之争,尤非事实,仍应责成该兼督速平内乱,拯民水火,各省都督等,同心匡助,毋视中华民国为一人一家之事,毋视人民代表为可有可无之人,我五大族之生灵,或不至断送于乱徒之手。查欧陽武前日电文,词意诚恳,与此电判若两人,难保非金壬挟持,假借名义。俟派员查明再行核办。此令”。

  二十一日又发布如下的命令:

  “湖口、徐州等处暴徒倡乱,政.府为整肃纪纲,维持国本起见,不得不以兵力戡定,迭经先后布告。

  “本大总统躬承国民付托之重,值此变出非常,荡平内乱,责无旁贷,耿耿此心,当为我国民所共谅,各友邦所悉知。惟恐传闻之异词,或以方针之未定,国民以姑息养奸所责备,外商以身命财产为隐忧,若不明白宣告,使我全国人民咸知顺逆从违之所在,各外商共悉镇乱靖暴之有方,其何以靖人心而昭大信?

  “为此通令,条举三端:一、该暴徒勾煽叛兵,僭窃土地,擅行宣布独立,破坏民国之统一,扰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为,实为乱党,政.府不得不依照国家法律以兵警戒。是用兵定乱,为行使约法上之统治权,民国政.府当然有此责任。

  “二、各国商民之通商传教,载在条约。凡有乱警地方,该地司令官均应照约实力保护,务使各外国人之身命财产,不致因乱事稍受危险。嗣后各该地方之外国人所有身命财产,如因镇压变乱而直接受有损失者,民国政.府必完全负其责任。

  “三、乱党到处勾结,如有本国人与之订立一切契约,而影响可以及于国家或一地方者,无论用何种方法,及何种名义,民国政.府绝不承认。以上三端,自本令发布以后,应由各该地司令官通行布告。

  “仍着外交总长行文驻京各国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热诚赞助之雅怀,而示本大总统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努力使自己出师有名,袁世凯很注重舆论战。

  当袁大举向南方用兵时,虽然已对国民党撕破了脸,满口乱党叛徒,可是独对孙中山先生还很客气。不过孙中山却不能不表示严正的态度,乃发电致袁,原电云:

  “北京袁大总统鉴:文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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