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46章 袁世凯如愿以偿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146章 袁世凯如愿以偿[2/3页]

  十九人,在新华门集合,由内阁总.理熊希龄、内务总长朱启钤导入中南海怀仁堂,恭谒袁大总统。

  当天下午,政.治.会.议就在北海团城承光殿举行开幕典礼。议长李经羲在开幕词中,把政.治.会.议的性质加以描述。

  他说:“现在所注意的是人治,而未到法治时期……本会之产生并无成规可按,所以性质上只是一种咨询机关,有同意之权,而实行之权则在政.府。……大总统只以救国为前提,不存丝毫政见,我们虽不能代表国民,却也有我们应尽的天职。”

  这时,国会已无开会可能,于是,粤督龙济光电请袁世凯,要求以政.治.会.议替代国会。接着,袁世凯授意十九省军民长官联名,发表了一个主张解散国会的通电。

  该通电要求解散国会的理由是:国会开会七阅月,毫无成绩,所以应该把残留的议员解散云云。

  袁根据上面两电,咨询政.治.会.议取决可否,以便实行。同时提出了所谓救国大计案,该案包含资遣国会议员回籍和增修约法案两事。

  他的理由是国会既因人数不足,自身不能行使职权,而增修约法案前已提交国会,乃国会一搁再置,所以现在提交政.治.会.议来讨论。

  十二月二十九日,政.治.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救国大计案”,议员们大家面面相对不敢靦然以立法机关自居,因此讨论不出结果来。

  最后决定成立十五人审查会,推蔡锷为审查长,孙毓筠等为审查员,交由审查会去讨论。

  民国三年一月二日,十五人审查会开会,大家仍然认为这是两个难题,不容易做出文章来。但又不能交白卷,因此建议政.府,对增修约法问题,另设“制法机关”进行讨论。至于解散国会问题,决议建议政。府,国会议员应即停职,给资与否由政.府自决,回籍与否由议员自决。

  元月十日,政.治.会.议就根据审查会的意见,呈请袁总统采择施行。

  同日,袁根据政.治.会.议的第二个法案,下令解散国会。这样,袁世凯搞垮国会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民国的第一届国会,从成立到被袁世凯解散,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却在历史上留下了浓浓一笔。特别是在为维护共和所进行的努力和抗争,可以说是写下了可歌又可泣的篇章。

  虽然,这第一届国会,从代表的产生,到两会的议事和运行,曾经饱受争议和指责。

  有文章这样记述第一届国会选举情况;

  “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全国各省区开始了第一届正式国会选举。按照此前公布的《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正式国会由参议院、众议院两院组成,其中参议员由各省议会议员选出,共二百七十四人,众议员由各地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共五百九十六人。xbiqiku.com

  “不过,并非人人都有资格投票,“资格选民”首先必须是拥有中华民国国籍的男性,然后要至少满足每年直接纳税2元以上、有500元以上不动产、拥有小学或相当于小学的学历三个条件之一。这样筛选后,全国“资格选民”只占4亿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最终的实际投票率也只有十分之一,即400万人。但如此大规模的选举,对于当时的中国无疑仍是个新鲜事物。用历史学家唐德刚的话说,“中国这时虽有人口四万万,但八成是不识字的文盲,另外二成虽或多或少认得字,但他们也不知啥叫民主,啥叫选举。”这就难怪当年选举中的怪现象比比皆是。

  “早年加入同盟会的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自十八岁就离开家乡外出读书,选举时人在上海,却当选了家乡陕西省朝邑县的初选议员。回去打听了才知道,原来朝邑竟像办差一样“办”起了选举,当地设了一个选举事务所,请来各乡绅士帮忙,这些绅士的实际任务有二:第一,决定各乡应当当选的人名单;第二,为“应当”当选的人按法定票数抄写选票。

第146章 袁世凯如愿以偿[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