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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古今中外独家创始的选举法[2/3页]

  易纵虎难,黎元洪虽不是老虎,却有老虎的号召力,于是他乃用温语好言慰留他。筆趣庫

  黎元洪自然知道自己不能不辞而去,也没有方法破壁飞去,因此他除了“唔……唔……好……好”之外,像一座泥塑的菩萨,既不表示意见,也不开口说话。

  大凡到了袁世凯这样的地位和权势,总是会有一些竭尽献媚之人,附炎趋势。这些人为了争宠,是很能动脑筋的。

  这个时候,不知是谁开的头,开始拿袁世凯的总统任期说事。

  最妙的是有这么一段故事:

  民国三年初,四川城口县知事陆某,上了一个条陈,请将大总统的任期订为终身制。

  袁世凯看了这个条陈,大发雷霆,正拟发布命令拿办这个县太爷,以示自己无意成为终身总统。

  旁边一位策士悄悄地对他说:“这样一来,岂不是要使真心拥戴大总统的人们心灰意冷吗?”

  袁世凯听了为之恍然大悟,立刻把这个条陈发交到三月八日的政.府公报刊出,并通令各省文武长官就这个条陈表示意见。于是,首先交卷的是有袁家急先锋绰号的倪嗣冲,他表示大加赞美。

  七月间,总统政治顾问古德诺提出了一个说帖,认为总统选举法有修改的必要。

  因为这个选举法是以参众两院为总统的选举机关,而新的约法采取一院制,参众两院已不存在。

  这个选举法规定大总统、副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国.务.总.理代行总统职权,而新约法对官制有所修改,国.务,院和总.理都不存在了。

  修正《总统选举法》,正合袁世凯的意图,他把古博士这个说帖提交参政院,授意参政院修改总统选举法。

  税务处督办、参政梁士怡秉承袁世凯的旨意,在参政院提出修改大总统选举法的提案。一九一四年八月十八日,参政院建议大总统将该提案提交约法会议,由约法会议起草议决总统选举法修正案。

  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约法会议召开关于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第一次会议。

  会议认为: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宜注重共和之精神,而不可概袭共和之形式,宜参稽本国之遗制,而不宜涂附外国之繁文”。

  约法会议虽然是袁世凯的立法御用工具,但人总是有思想的,事情的进展并不能让袁世凯事事满意。

  袁世凯没有参加会议,但通过他的亲信,也就是他的传声筒和代理人时刻控制着会议。经过多次举行会议,直到到十二月二十八日。约法会议终于把大总统选举法,修正成袁完全满意的、为袁独裁统治服务的法案。

  修正后的《大总统选举法》,袁世凯于二十九日公布施行,同时废止一九一三年十月由国会制定的《总统选举法》。

  根据这个新选举法,总统任期改为十年,连任不受限制。总统改选之期,如果参政院认为“政治上有必要”,可议决总统连任而不必进行选举。

第152章 古今中外独家创始的选举法[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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