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76章 紧锣密鼓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176章 紧锣密鼓[3/3页]

  ,普及国民全体,以之决大计而定国本,庶可谓正大机关,而真确之民意,可得而见,较之国民会议为尤进也。

  “兹据《约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于十月六日开会议决《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经三读通过。现在全国人民亟望国体解决,有迫不及待之势,相应抄录全案,并各请愿书,咨请大总统迅予宣布施行,等因。除将代行立法院议定之《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外,特此布告,咸使闻知!此令。”筆趣庫

  民国四年双十节袁世凯又有所谓尊重民意之申令云:

  “……先后吴呈请改定国体,佥谓共和不宜于中国,无可讳言,惟有俯顺舆请,速定君主立宪,以慰薄海人民长治久安之望,各等情。本大总统披览之余,以为改革国体,事端重大,倘轻率更张,殊非所宜,但《约法》所载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全体,解决国体,自应听之国民。

  “昨准代行立法院咨请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业经颁令公布。本大总统受国民之付托,以救国救民为己任,民所好恶,良用竞竞,惟有遵照《约法》,以国民为主体,务得全国多数正确之民意,以定从违,京外文武官吏,有保全地方治安之责,应各督饬所属维持秩序,静候国民之最后解决,其膺选举监督之任者,尤宜遵照法案,慎重将事,用副本大总统遵守《约法》,尊重民心之至意。将此通令知之。此令。”

  《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后,即设立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是顾鳌。这个事务局就是执行机构,推动国民代表的产生,和产生投票决定帝制,下面各色各样的电报可见当时袁世凯及其党羽的运作。

  有史料记载国民会议事务局的对下的指导意见,可谓事无巨细,其中之一为: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中略)查关于国民会议议员初选机宜,前经本局密电,申明办法,请转饬各初选监督照办在案,想各县初选监督,当能体会入微,善为运用。目下情势,较前尤为紧要,应请贵监督迅即密饬所属各初选监督,对于该县之初选当选人,应负完全责任,尽可于未举行初选之前,先将有被选咨格之人,详加考察,挥其性行纯和,宗旨一贯,能就范围者,预拟为初选当选人,再将选举人设法指挥,妥为支配,果有窒碍难通,亦不妨隐加以无形之强制,庶几投票结果,均能听我驰驱。

  “且将来选举国民代表,及选举国民会议议员时,自可水到渠成,不烦缕解,此事实为宣布选举之最要关键。务希飞电各初选监督,慎密照办,其无通电地方,应即迅用密饬,加急星夜飞递,以免贻误。如实有赶办不及之处,即将初选酌量延期数日,亦无不可。倘或敷衍竣事,致令桀黠滥竽,则重咎所归,实在各该初选监督。再,查国民代表选举,在各省系以各该最高级长官,会同监督之,此后凡关于国民代表选举事宜,如系军政地域,希即妥密协商办理,并饬知各该初选监督,一体遵照为要。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印。”

第176章 紧锣密鼓[3/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