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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罗文干案[1/3页]
十月十四日,保定举行庚申、壬戌两役阵亡将士追悼大会。
不少议员前往保定,借参加追悼会为名,接洽内阁问题。
然而最重要的一个人——吴佩孚却没有到保定参加这个大会。
原来,这时候保定和洛阳两派对于总统问题正吵翻天。保定方面主张国会要先选总统然后制宪,而洛阳方面则主张先制宪然后再选总统,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能说服谁。
欲速则不达。吴佩孚的本意还是为了曹锟好,他的想法是待国会完成宪法制定,一切就可顺理成章了。
但是,对于总统位子早已急不可待的曹锟,这个时候哪里还能听进去这样的话。加之他的左右一再地挑拨,说吴所以坚持后拖是想等他羽翼更加丰.满好自登大宝,对此,曹已是深信不疑。吴一片好心被误会,一怒之下也不屑于解释,于是,两个人渐行渐远。
二十八日,吴佩孚有回答公府某要人的电报。
言道:“津派(指在天津的曹派)借端捣乱,鼓动选举,并未得仲帅(曹锟字仲珊)同意,迹近矫命,罪在蒙混,应促国会先行制宪。宪法一日不成,即一日不提选举。纠纷十一年,胥为此件,苟非丧心病狂,何得不注意于此。俟相当时期,当通电表明。”
吴的秘书长白坚武另有电云:“巡帅(吴)主张先制宪法,议员来此者亦曾以此为告,其翊赞元首,实出至诚,夙昔已然,宁待今兹。”
这两个电报都是由总统府传出来的,肯定不是伪造。这样的电报怎么会从总统府流出,有人认为,这是黎元洪拿吴的意见来抵制大选。
反吴派把倒阁运动和筹划大选同时进行。
十七日晚间,吴景濂在他麻线胡同私邸召集秘密会议,讨论倒阁问题。
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吴景濂和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带了华意银行买办李某,一同到东厂胡同。口称有机密大事要见总统,并且请黎屏退左右,以便密陈。
黎元洪被弄得莫名其妙,但看他们颜色沉重,也不敢怠慢,就照他们要求办。只见吴从公事包中拿出一个由众议院盖过印,以议长名义写给总统的一封公函。
黎扯开公函一看,内容是举发财政总长罗文干和华意银行代理人罗森达、格索利于十一月十四日擅自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换发新债票,使国家财产受到五千万元的损失。
查奥国借款已由巴黎和会议决,作为赔偿中国的一种债票,当然不应再签新约,也不应再换发新债票。况且这等大事,是需要国务会议通过,呈请总统批准后提交国会讨论的。而此案是否提交国务会议虽不清楚,至少总统不知国会未讨论。
更有甚者,华意银行因为达到了换发新债券的目的,已经秘密付出支票八万英镑,这张支票上盖了财政部印信和罗文干的亲笔签字,显然这是行贿受贿的铁证。现有华意银行买办李某前来作证,所谓人证物证俱在。
黎元洪看完了公函就问李:“你懂得法律吗?”
李答说:“报告总统,我国法律规定,诬告者应受反坐处分。这案子是千真万确的,我不怕反坐的处分。”
由于李答复得斩钉截铁,黎便没了主意。吴景濂在旁怂恿说:“这是百分之百的贪污案件,请总统按照以前拿办财政总长陈锦.涛的先例,立刻命令军警将罗文干捕送法庭办理。”
黎这时很是为难,不知如何处理才好。吴于是恫吓说:
第389章 罗文干案[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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