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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与民权保障同盟的不睦[2/3页]
即使刘煜生有轶出自由范围以外之犯法行为,亦应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审判,行政机关决不能非法拘禁,更决不容非法处死”。
胡适在北平也采取行动,代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致电南京中央政.治.会.议和行政院,要求“将擅杀刘煜生的苏省主.席顾祝同免职查办,以垂法制而彰人权”。
因为民权保障同盟的重要职责是声援和救济政治犯的,1月31日,得到张学良的同意,胡适和杨杏佛、成舍我三人前去视察关押政治犯的北平陆军反省院和另外两处监狱。
对于监狱当局来说,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视察。政治犯们都向视察者诉说戴脚镣的痛苦和伙食太坏,还有人诉说虽准许看书,却不准看报。
胡适他们直接了解到监狱里的情况,即据此向有关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张学良的幕僚王卓然给胡适复信说:“先生笃念时艰,抒发伟议,审微见远,良殷心倾。所提各节,然即向汉公商办,冀能一一实现,不负先生苦心。”可见胡适的这一次活动是取得了一些成果的。
与此同时,史沫特莱(A.Smedley)女士收到一份《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Appeal(控诉书)》,其中详细揭露反省院里种种酷刑和非人道情况。她便提交民权保障同盟总会临时执行委员开会传看。会上决定分送中西各报刊登,并写有英文和中文缘起,由宋庆龄签署,其中提出: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
2月5日,在英文《燕京报》上刊出了宋庆龄签名的信以及《北平军分会反省院政治犯控诉书》。控诉书详述反省院中种种惨酷的私刑拷打。宋庆龄函中并要求“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一切政治犯”。
胡适随即写信给蔡元培、林语堂二人:“我读了此三项文件,真感觉失望。反省院是我们(杏佛、成平、我)三人前几天亲去调查的。有许多犯人和我们很详切地谈话;杏佛当能详告你们诸位。他们诉说院中苦痛,最大者为脚上带锁与饭食营养不足二事。但无一人说及有何种私刑吊打,如孙夫人所得Appeal(控诉书)中所说的。谈话时,有一人名刘质文,是曾做苏联通信社翻译的,他与我英文谈话甚久,倘有此种酷刑,他尽可用英语向我诉说。依我的观察,反省院中必无用此种私刑拷打之需要。
“此种文件,我前也收到过。孙夫人的文件,乃是一种匿名文件:信中明说是外人代写,而信封上偏写明寄自某某监狱。岂可不经查考,遽然公布于世?
“上海总社似应调查此种文件的来源,并应考据此种文件的可信程度。若随便信任匿名文件,不经执行委员会慎重考虑决定,遽由一二人私意发表,是总社自毁其信用,并使我们亲到监狱调查者,蒙携出或捏造此种文件的嫌疑,以后调查监狱不易下手了。……如有应由总社更正或救正之处,望勿惮烦,自行纠正,以维总社的信用。”
应该说,胡适这些意见还是相当中肯的。但第二天清晨,胡适看到《燕京新闻》上已经正式发表了这个控诉书。恰好这一天,张学良叫他的秘书打电话给胡适,质问材料的来源。胡适接着又给蔡等写了一封信。m.xbiqiku.com
信中中胡适告诉蔡、林二位一件事:有人寄了一篇类似这控诉书的文稿给《世界日报》要求发表,寄件人冒称住在胡适家中,并且说稿子是胡交给他的。胡适在信中接着说:“此种文件与孙夫人所收的Appeal同一来源,同是捏造的。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这是大错。我认为此等行为大足以破坏本会的信用。应请两公主持彻查此项文件之来源,并彻查“全国执行委员会”是否曾经开会决议此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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