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 112 章 喜嫁丧哭(43)  被迫玄学出道后我红了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 112 章 喜嫁丧哭(43)[2/3页]

  ”

  燕时洵顿了顿,犹豫了一下。

  邺澧的提议确实充满了诱惑力,这也是他所想到的方法之一,尚未显露端倪的危险,当然要放在身边看守,才能在其真正要犯下恶因时予以制止。而邺澧自己能够提出来,更是再好不过了。

  但,他莫名就觉得,这里面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像是他在一步一步走向邺澧。

  这种亲近感让从来孤身一人行走的他感到不自在,并且想要逃离。

  不过……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一个道理,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付出,所有行为必要其因。那么邺澧,你将你自己摆在我面前,把我想要的交给我——你又会得到什么?”

  邺澧低低的笑着,胸膛的震动顺着与燕时洵相贴近的肌肤传到他的身上。

  而邺澧那双原本冰冷无光的眼眸,也在周围金光的映照下,明亮到不可直视。

  “你。”

  ——当你探索我,你也会走近我。

  而我,将获得你。

  到那时,因果纠缠越来越多,你也就被天地留在了我身边,再无法分割。

  所以燕时洵,走向我吧。

  ……

  金光遮天蔽日,大地和山脉被整个掀翻,月亮山震动着发出巨大的轰鸣,巨石滚落山体破碎,逐渐坍塌溅起大量的尘埃碎石。

  而一起坍塌的,还有这个没有丝毫生气的世界。

  大地一寸寸塌陷,坠落进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家子坟村的轮廓迅速消失在夜色中,那些曾记载了无数痛苦回忆的村屋,再也迎不来明日的太阳。

  路星星不知什么时候,下意识屏住了呼吸,抬头看着满天的绚烂光华,神情恍惚的想到——难道燕时洵是什么神仙下凡吗?天地大道崩塌之后,竟然还有神存在吗?

  赵真等人也都不约而同的瞪大了双眼,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震惊道不知道应该如何反应才好。

  但他们很清楚,这种力量,来自燕时洵。

  赵真呆愣的看了许久,才惊觉自己眼球的涩意,飞快的眨了眨眼睛,有泪光涌现。

  那是亲眼见证了天地大道的奇迹和璀璨后,发自魂魄的震撼和感动。

  仿佛这一刻,他无比接近天地,天地与他同在。

  “燕先生……”赵真轻声呢喃,叹息散落空气中。

  而无论是江嫣然还是杨朵,她们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站在原地抬起头,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怎么……可能!”杨朵崩溃般摇着头不断后退,满脸的不可置信:“我可是阴神,是阴神啊!”

  “一个活人而已,怎么可能打破我的世界!”

  颤抖着的大地上,唯有祠堂还保持着完整。

  金色的光芒渐渐消退,而从那之中,一道修长挺拔的人影缓缓走来。

  “咔嚓!”

  马丁靴踩在碎石滚落的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燕时洵的身形从光影中穿梭而来,他垂着眼眸,俊美的面容平静,丝毫看不出他刚刚做了如何震惊厉鬼的事情。

  “人间不需要一块死地,世人或许有错,但那并不是你肆意杀害生命的借口。他们的罪孽,自有阴阳判决。而你,杨朵。”

  燕时洵的视线漠然看向杨朵:“你所造就的果,已经超过被应允的限度了。你的果,成为了你的恶因。那些无辜死亡的人,成为了你必须背负的罪孽。”

  “生命?哈!”杨朵抖着嘴唇,却面带嘲讽的看向燕时洵,满是杀意:“他们作恶多端,死不足惜!我杀了他们有什么错!”

  燕时洵不为所动,冷声问道:“那些刚出生不久的孩子,还有逐渐在与外界接轨的年轻人呢?他们没有做错过任何事。”

  杨朵冷笑:“他们父辈欠我的,他们也自然要还!况且他们将来会犯错的,难道你能保证他们到死亡都不会犯下任何罪孽?”筆趣庫

  “我不能保证,这份保证也不具有意义。”燕时洵漠然回应:“你所说都是你的臆想,所有人都会犯错,那所有人都应该在出生时就被杀死吗?你如何能拿他们还没有犯下的错,决定他们的生死?”

  “杨朵,你的满心怨恨,和一身罪孽,就去说予酆都听吧。”

  燕时洵的话音落下,整个祠堂忽然间剧烈摇晃起来,砖石滚滚而下,大地四分五裂,破碎的祠堂和地面发出轰鸣声,随即歪斜着坠落向下。

  那下面的黑暗深不见底,吞没所有的光线与声音。

  一如传说中的地狱。

  张无病等人惊叫了一声,却很快就发现,那些砖石和裂纹都没有伤害到自己,统统巧合般避开了他们所在的位置。

  但杨朵却随着崩塌的大地,一起缓缓坠落。

  她凄厉的尖叫着,拼尽了全身力气想要从原本站立的地面逃离,却有一股力量从下面死死的拉住了她的脚,让她动弹不得。

  杨朵向下看,却发现拽住自己脚腕的,是一双僵硬而腐烂的手。她顺着那手看去,对上了一张冰冷青白的年轻面容。

  她隐约记得,那是她屠杀村子时,其中的一个年轻人。

  不仅如此,一双双腐烂的手掌从黑暗中接连伸出来,有力而坚定的拽住了杨朵的脚腕,小腿……

  那手掌

第 112 章 喜嫁丧哭(43)[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