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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卷_迟来的完本感言![2/3页]

  行榜第三的三生琥珀色,其实是大魔王的小号,大魔王专门开了来支持不冷的,大家没想到吧?

  除此之外,大魔王在知道不冷键盘坏了之后,专门邮寄了一个机械键盘给不冷,这是不冷人生的第一个机械键盘,而且一用到现在,无限进化大部分都是用这个键盘打出来的。

  而除了这些物质上的资助之外,大魔王对不冷精神上的资助则是在某种意义上更加重要。

  不冷写书到现在也有些年头了,可是大魔王绝对是跟不冷聊得最多,帮助最大的一个兄弟。我们每一天都在聊剧情,聊电影,聊小说,聊游戏,不冷有很多的灵感都是大魔王触发出来的。

  甚至是每当不冷没有灵感的时候,大魔王都会陪不冷玩几把lol,虽然后面没怎么玩了,但那段时间我们两个可是纵横无敌,碾压王者的存在,哈哈。

  当然,大魔王最重要的事情也是催更,各种催更的手段也是让拖延症晚期的不冷有了一丝被抢救的机会,咳咳。

  其实大家不要看不冷码字的时候天马行空,好像挺厉害似的,但实际上不冷算是一个交际圈很窄的宅男,这一生真正的朋友兄弟很少很少,但大魔王却绝对是算其中之一。

  对于不冷而言,大魔王已经不再是一个读者,而是对我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兄弟!

  话说回来,不冷跟大魔王之间的确有着很多相同点,除了不冷比较穷,大魔王比较富之外,我们都爱恐怖电影,都爱恐怖游戏,都爱东野圭吾的书,等等等等,或许这也是我们会成为朋友甚至是兄弟的原因之一吧。

  总之,谢谢你,大魔王!

  虽然没少挨你的骂,被你各种威胁,发恐怖图片,但我还是爱你的,咳咳,甚至我不是跟你说过么,下本书主角很可能是以你为蓝本,哈哈,到时候你别骂我。

  好了,大魔王之后,当然就是堕落和朦朦了,不过因为堕落现在脱离了单身狗的行列,有了爱情的滋润,还经常撒狗粮,所以我就先写朦朦吧。

  朦朦,也就是书里面的熊孩子。

  我想大家可能都没有想到,最后成为天道的居然不是楚旬,而是熊孩子吧?

  这除了是剧情的需要之外,同时也是出于不冷自身的情感。如果说不冷是把颜射大魔王当成了自己的哥哥,那么朦朦对于不冷而言就是弟弟。

  跟相识于这本书的大魔王不同,朦朦是从不冷第一本书就一直支持到现在的兄弟,话说那时候他才多大啊,咳咳。

  我记得朦朦第一次找到我,跟我说他是我粉丝的时候,我还挺吃惊的,因为他貌似是我当时最小的一个粉丝吧。

  跟大魔王的严厉的监督不同,朦朦就像是个小弟弟一样,一直默默的在我后面支持。他似乎是想把他喜欢的一切东西都告诉我,所以当我知道他养爬虫特别牛逼之后,我也让他给我送了个捕鸟蛛,没错,就是书里面楚旬他们在楚城时候遇到的那个大蜘蛛的蓝本。

  咳咳。

  除了捕鸟蛛,朦朦还送了不冷很多东西,比如打赏,比如从阿美利加国带给不冷闺女的小书包,等等,这些不冷都一直记在心里,想要对你说一声谢谢你了,弟弟。

  而且跟大魔王不同,朦朦虽然家境不错,但毕竟是个学生,他为了给不冷凑皇冠,曾经每个月都在不冷这边存个一两百,然后最后一次性打赏出来。

  这一切的一切,不冷都会永远记得的。

  当然,还有一件事,我也会记得,那就是朦朦送东西给不冷的时候,被她妈妈发现了,然后她妈妈以为我是骗子,还专门打了个电话给我,吓得我心肝乱颤的,哈哈。

  好了,篇幅有限,朦朦你这个“离家出走”的熊孩子最好早点认错回群,不然番外,嘿嘿,你懂的。

  朦朦之后,就是堕落,骨皇了吧。

  堕落,跟朦朦一样,同样也是从不冷第一本书追到现在的兄弟,而且已经在不冷两本书里面出场过了,算是资深粉丝了吧,哈哈。

  在大魔王之前,堕落应该可以说是跟不冷交流最多的一个,我记得那时候他还在读大学,然后我们互相聊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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