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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元素论[2/3页]

  对象上。

  附着了多少元素,我们用元素附着量表示。根据元素附着方式的不同,元素附着量也不同。如下表:

  三、元素附着损耗

  给怪物附着时上元素时,会立即损耗20%的对应元素量,不附着则没有损耗。

  环境所给的元素附着,没有附着损耗。(如河水,火烧着的草地等)

  怪物给角色附着元素,也没有附着损耗。

  例1:如迪卢克的e为1点元素量,当他打到怪物时,若给怪物附着上火元素,则怪物身上会有1*(1-20%)=0.8的火元素附着量,有20%的附着损耗。

  例2:七七q为强冰,打在水深渊法师的盾上消耗的是2点水元素盾量,没有元素损耗。

  例3:角色被草史莱姆挂上草元素,没有元素损耗,若为弱草,角色会被挂上1元素量的弱草。

  五、元素附着时间

  附着于对象上的元素不会一直存在,而是会存留一定的时间而后消失。我们将元素附着到元

  素消失的这段时间称为元素附着时间。

  元素附着的持续时间与元素量正相关,元素附着持续时间=2.5×元素量+7,即:弱元素附着时间9.5秒;强元素附着时间12秒;超强元素附着时间17秒。

  总结来说元素附着时间t=7+2.5×元素量,注意,是元素量,不是元素附着量,就是元素附着前的元素量。

  六、元素衰减速度

  元素附着的衰减快慢,用元素衰减速度表示,元素衰减速度v=0.8×元素量/(7+2.5×元素量)m.xbiqiku.com

  弱元素衰减速度=1*0.8/(7+2.5*1)=0.0842元

  素/秒

  强元素衰减速度=2*0.8/(7+2.5*2)=0.1333元

  素/秒

  超强元素衰减速度=4*0.8/(7+2.5*4)=0.1882元

  素/秒

  七、元素附着冷却时间

  不是每次攻击都能产生元素附着,存在cd限制,我们把这种现象叫做元素附着冷却。

  元素附着冷却同时包含按攻击次数冷却和冷却重置,简称计数器,计时器。

  按攻击次数冷却(计数器):在2.5秒的计时器周期内,每3次相同来源的元素攻击可以额外附着一次元素。例子:可莉普攻无相雷,会发现,第一挂火后,第二下第三下都无法挂火,第四下能挂火,及abb-abb-abb…。

  冷却重置(计时器):对于相同来源的元素攻击,对象每2.5秒只能附着一次元素。例:如果普攻元素附着后,隔2.5s的下一次攻击才能再次元素附着。

  当计时器cd结束后,计数器的指数将被归零。对于多个怪物,每个怪物单独计算附着cd。

  八、元素附着叠加

  当用属性元素叠加时间,符合以下规律:

  同元素附着叠加,衰减速度继承,元素量取两者最高。

  例:用弱冰1.0去叠加强冰0.5,则前者计算附着损耗后为弱冰0.8,0.8与0.5取两者最高值0.8,则叠加后为强冰0.8,自叠加时元素附着持续时间为0.8/强档衰减速度=0.8/0.1333=6.0s

  九、元素消耗

  元素附着量除随着时间减少外,也会被元素反应消耗,我们将元素反应消耗的元素附着量定为元素消耗量。

  根据元素反应类型的不同,元素消耗量也不同。元素反应消耗比例关系如下所示:

  水克制火,则水:火=1:2

  火克制冰,则火:冰=1:2

  水/雷/冰/火克制风/岩,则水/雷/冰/火:风/岩=1:2

  其余情况如能反应,反应消耗元素量比例均为1:1互不克制。

  感电反应双方各消耗0.5。

  举例:用弱水触发蒸发,消耗1*2=2点火。用弱火触发蒸发,消耗1*0.5=0.5点水。

  元素附着量>=元素消耗量:对象的元素附着量有部分残留,剩余元素附着量=初始元素附着量-元素消耗量。

  元素附着量<元素消耗量:清空对象的元素附着量。

  无论元素附着量为多少,都能够触发元素反应。

  除感电反应和冻结反应外,触发反应时,无法为对象附着新的元素(即后手元素无残留)。

  十、元素反应

  ①蒸发反应:

  水元素与火元素接触时,会触发蒸发反应。触发融化反应后,消耗怪物身上一定的元素附着量。

  水触发蒸发为2倍伤害,消耗2倍于水元素元素量的火元素附着量。

  火触发蒸发为1.5倍伤害,消耗0.5倍于水元素元素量的火元素附着量。

  ②融化反应:

  火元素与冰元素接触时,会触发融化反应。触发融化反应后,消耗怪物身上一定的元素附着量。

  火触发融化为2倍伤害,消耗2倍于火元素元素量的冰元素附着量。

  冰触发融化为1.5倍伤害,消耗0.5倍于冰元素元素量的火元素附着量。

  ……

  ……

  ……

  ③元素反应举例:

  例1:融化反应中,强冰2.0附着后为强冰1.6,自然衰减至强冰1.4与触发元素弱火1.0反应。火克制冰,则以1:2比例进行反应,消耗1*2=2>1.4=1.4冰,此时元素无残留。但是如果是强火1.4与触发元素弱冰1.0进行反应,则残留强火0.9。则反应后火元素附着持续时间=0.9/强档元素衰减速度=0.9/0.1333=6.75s。

  例2:感电反应,弱水1.0附着为弱水0.8,自然衰减至弱水0.6与弱雷0.8进行感电反应(此时雷元素也有附着损耗),则第一次感电结算后残留弱水0.2与弱雷0.4。弱水0.2附着时间为0.2/弱档衰减=0.2/0.0842=2.375s。则1s后弱水0.1158与弱雷0.3158进行感电反应,各减0.4元素量,直接反应无元素残留。

  例3:弱水1.0附着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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