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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电灯泡[2/3页]

  ,安言却是抓的更紧了。

  “你既然有法子应对,为何不同我讲一声,你知不知道你开门的时候我在后面都快吓死了,你就算是天赋再如何逆天,在这个年纪对上玄剑派,那不也是痴人说梦。”

  若是旁人这样讲,安言定会以为他在嘲讽自己的修为低下不知好歹,但是从孟笙嘴里说出来,他只听到了满满的关心与爱意。

  没错,就是如此双标。

  安言从储物袋里拿出烫伤膏,指尖轻轻挑出一点,在微红的地方缓缓的揉搓。

  修仙之人的灵力可以使重伤痊愈,但是这种没有暴露皮肉的小伤,却是灵力不能治愈的,因此安言身上常备着各种各样的小药膏,他皮糙肉厚用不着,但是姐姐细皮嫩肉的,可不能同他一般糙养。

  “姐姐在我身边,我怎会如此鲁莽,我可以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姐姐不能陪着我一起呀。”

  孟笙伸出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狠狠的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俏丽的小脸上怒意满满。

  “谁说我不在你就可以作践自己了啊!我把你养那么大容易吗我,你还想背着我自虐啊你!”

  今日的天气十分阴沉,窗外一眼望去都是低沉的乌云,街上玄剑派弟子骑着马奔腾而过,灰尘四溢,房间里充斥着闷热的气息。

  孟笙是收着力的,安言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

  他低下头自手心向孟笙传送着丝丝缕缕的灵气,他知道这没用,但是他必须做些什么来掩盖汹涌澎湃的内心。

  他受过许许多多的伤,也挨过许许多多恶毒的谩骂,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看不出来他身上流淌着的魔族血脉,在孟笙不知道的时候,他不知道因为这血脉受了多少苦。

  但他从来不在乎,有的时候甚至还会以自残的方式来使自己保持清醒,从而达到他的目的。

  不过一介残破的身躯而已,魔族自愈能力远远超乎其他三个种族,只要死不了,他便不在意。

  但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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