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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去洗手[1/3页]
第二十一章去洗手!
好吧,祗园承认,她貌似的确更喜欢兔子了……看着再次带来两只野兔,带着甜美笑容的支援,卢克金的心中忽然升出不可名状的负罪感。wwω.xЪiqíΚù.com
“小园啊,以后你的称号,是个问题啊。”卢克己心中想到。
大快朵颐兔子肉的祗园,满嘴流油,一脸疑惑的看着卢克己,称号?那是什么?
“唔,是不是黄猿喜欢吃猴子肉?赤犬喜欢狗肉?青雉喜欢吃鸡呢?”卢克己自言自语出某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大吉大利……大吉大利,今晚吃鸡吧。”
“野鸡?岛上似乎没有啊。”祗园歪着小脑袋,认真的思索了一番后说道。
“额,没事。”卢克己摆摆手,示意祗园不用在意。
一路沿着水源前进的二人,步行不到十日。全力前进的话,可能两三天便可以达到雪冠之下。卢克己背着行囊,多为一两套换洗衣服,其他都是调味品,外加一口锅与一把铲子。
二人走走停停,整体探寻荒岛的同时,更多的是二人的修行与剑术之间的交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方世界法则太过于强悍,还是修行对身体的负担特别大,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一顿饭一人吃二十多斤的兔子,是标配。而且奇怪的是,顿顿吃肉,一连一个月,也不嫌腻歪??
且自从卢克己为祗园做了第一顿兔子肉后,后续的接近十天中,几乎一天一顿兔子肉。而吃过兔子肉后,不知道是不是祗园将“悲愤”化为力量,修行起来异常的努力。
早上起来一套基础的劈砍动作,五百次是基础,一千次是初级,两千次是中级。而另一边的卢克己的修行,显然与祗园有很大不同,将更多的东西落在了身体上,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自作,一百个深蹲……之后,卢克己尝试十公里跑,身体明显有些吃不消,于是改成了五公里跑。这一套下来,地球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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