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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憎恨,魔剑-阿波菲斯的诞生![1/3页]
数万年前。
当时的阿拉德大陆非常庞大,并非只有如今这么点地方。
如今被西面格兰之森、北部斯特鲁山脉、东方亚诺法森林、以及南方大海四面包围的阿拉德大陆,在数万年前,仅是当时那块大陆南方的一角。
数万年前的阿拉德大陆,文明璀璨,种族繁多,远非如今可比。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盛极必衰!
繁荣一时的阿拉德大陆在发展到一个顶点后,战争频繁爆发,大陆陷入一片混乱。
当时大陆上的居民,尤其是发展出高度文明的人类,由于长期安逸,毫无战事,导致战力不足,士气匮乏,在战争中节节败退。
反倒是居住于北方的兽人,文明程度发展不高,但民风彪悍,举族皆兵,把包括人类、矮人、精灵在内的其他种族压着打。
战火蔓延全大陆,强悍的兽人族不停侵占其他种族的地盘,在尝到战争带来的好处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有一次人类联合矮人,一起在一处平原上与兽人交战。
当时战死者无数,战场上随处可见不同种族的尸体,遍地都是残肢断臂和鲜红的血液。
很巧的是,那处战场地底下,有一块奇异的紫水晶。当地面上的鲜血渗透入地下,竟然被那块紫水晶吸收,慢慢发生了变化。
随后那块地方又爆发了几次战争,更多的鲜血渗透入地,被紫水晶吸收干净。
终于,紫水晶吸够了血液,破土而出,按照自身的本能,以战场上遗留的那些武器为蓝本,将自身变化成一把双手巨剑。
没过多久,一个到战场上来捡破烂的流浪汉。发现了一把紫光闪闪很是华美的双手剑,以为自己捡到某个贵族遗落的宝贝了,扛起那把剑就跑。
之后,流浪汉路遇兽人强盗。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想交出捡到的那把紫水晶剑,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可谁知,当他双手握住剑柄,立刻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鲜血似乎被这把剑吸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间充满力量,心中产生强烈的信心,觉得自己是不可战胜的,毫不犹豫挥剑与兽人强盗战成一团。
等到流浪汉再次清醒过来,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甚至一点事也没有,但他周围的地上,却残留着很多兽人强盗破碎的尸体。
流浪汉后怕不已,拼命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剑。也被他不知不觉带了回去。
大陆上战争还在继续,不喜争斗的精灵族一退再退,已经躲进了大陆最南方的格兰之森。顽固的矮人和性情坚韧的人类,却一直坚持着与兽人对抗。
就在人类与矮人的联军眼看着就要彻底败亡时,一名英雄出现了。
那是一名手持紫水晶剑的人类,一出场就孤身闯入兽人大营,斩杀兽人指挥官后全身而退。
之后。那名人类英雄率领残余部队,主动袭击兽人城市,以连场胜利为自己换来无尽的荣耀。
有了战功,有了名声,自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那名人类英雄先是被封为公爵,紧接着又迎娶人类帝国的公主。甚至于在老国王死后,登基为帝。
谁也不知道,那名英雄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流浪汉,只因为捡到一把紫水晶剑,才异军突起问鼎大陆。
而且他还有一个隐藏得十分深的秘密。那就是他每次使用那把紫水晶剑后,都要痛饮活人之血。从最开始的一个人,一直到痛饮百人之血都无法满足。
因为他那把宝贝的紫水晶剑,虽强大无比,但每次使用都要吸取他的血液,他必须依靠别人的血液来补充。筆趣庫
在随后的战争中,那名英雄依旧率领人类和矮人联军勇往无前,他虽然很想控制自己不去使用那把紫水晶剑,但每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拿着紫水晶剑大杀四方。
力量的诱惑,有时候比金钱的诱惑更具魅力,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
终于,在一次战争中,那名英雄过度使用武器,又来不及吸食血液,导致自身血气不足,倒在了战场上。
英雄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成为第二代人类英雄。
享受到力量和荣耀,年轻人很容易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结果英雄的儿子宛如一颗流星,发出一阵摧残光芒,便快速陨落。
之后又有不少英雄的后代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但结局都是被那把剑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剑的秘密也曝光于天下。
有人害怕了,不敢再触碰那把邪恶的吸血剑。但有的人却不怕,为了得到强大的力量,损失一点血液又何妨,只要不过度使用,根本不会有危险。
然而人类的**是无极限的,尝到了力量的好处,谁又舍得轻易放弃。
最后,所有使用过那把剑的人,无一得善终!
从那时候起,人们就称这把华美的紫水晶剑为“魔剑”,没人再愿意去使用它,都对这把邪恶之剑充满厌恶,以往由这把剑创造的荣耀也被人渐渐忘却。
这把剑难道真的很邪恶啊?
答案是否定的!
剑赐予人强大的力量,作为回报,它只吸取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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