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 244 章 第四章  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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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4 章 第四章[2/3页]

  制成,还刻录了法阵,能够增加光明亲和力……”

  一道声音拉回墨切尔的思绪,他抬眼便见一名矮个子的男人正在路边推销自己的商品。

  从他矮胖的身材来看,这应该是一位侏儒。

  光明城是一座包容万象的城市,这里人口众多,光明教廷信奉光明神,认为父神创造万物,那万物便都是父神的孩子,所以这座城市接纳所有种族。

  除了堕落之境出来的恶魔与黑巫师。

  恶魔墨切尔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他有着一头铂金色短发,碧蓝如海的清澈眼眸,他面容英俊,五官立体深刻,身材高大修长,鼓起的胸膛与手臂看起来强健有力。

  这样的年轻人,一看就是刚走出家门的贵族公子,钱也是最好赚的。

  果然,听闻侏儒老板的讲述,年轻人显然有些心动,他挠挠头发,咧着一口白牙,询问道:“我正打算去教廷碰碰运气呢,老板,你这里的骑士装真的有那么好吗?”

  光明神殿每年都会举办一次选拔,挑选信仰纯粹又有光明亲和力的信徒,男人成为圣骑士,女人则当修女,年纪大的便当牧师。

  尽管年年选召,真正入选的普通人其实不多,大多数名额都会被贵族占据。

  老板拍着胸脯说道:“我是侏儒,侏儒可不会说谎,去年便有一名骑士穿着我做好的骑士服被选中了呢!”

  闻言,墨切尔的脸上浮现惊喜的表情,他大方地道:“既然这样,那给我来一件。”

  侏儒老板高兴极了,又一个冤大头上当。去年的确有位骑士被选中,不过穿的可不是他的衣服,他只是恰好有一件同款而已。

  冤大头墨切尔当场就穿上了那件骑士装,这是偏日常的款式,有些像骑士礼服。银白色的布料笔挺顺直,衣领和胸口每一粒扣子都由黄金铸成,内衬是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魔兽皮,后背还有宽大的长披风。

  光外观就很不错,穿上后立刻提升好几分颜值。

  当然,价格自然也不菲。

  墨切尔对此毫不在意,掏出钱包毫不犹豫拿出几枚金币,多余的钱还说不用找了,十足的贵族公子做派。筆趣庫

  既然敢来光明城,他当然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三个月前,他就不再是墨切尔,而是加里城城主的小儿子亚当斯。

  亚当斯是名副其实的浪荡子,仗着贵族出身、容貌出众,过着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

  恰好墨切尔行至加里城,两人在街头撞见,亚当斯见墨切尔极为俊美,顿时淫心大起,想要强行将他带回城主府。

  墨切尔表面不动声色,当晚就把亚当斯杀死,用魔法装成他的样子,顶替他的身份。

  为了不让人看破,他一边学习着亚当斯的言行举止,一边慢慢改变亚当斯在众人眼中的形象。

  三个月过去,加里城主和许多人都认为,亚当斯长大成熟了他们从未觉得亚当斯之前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最多就是年纪小爱玩了一点而已。

  亚当斯表示自己想要前往圣城这是诸多光明教徒对光明城的敬称参加光明神殿的圣骑士选拔,加里城主竟然高兴地老泪纵横,当即给他准备行囊和无数钱财,送小儿子上路。

  这位老迈的城主是个溺爱儿子的父亲,墨切尔出发的时候,不仅驾着华贵的马车,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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