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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1[1/3页]
古往今来,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描绘爱情。这种实际上由荷尔蒙催生的虚拟玩意儿,被粉刷上一笔又一笔绚烂的颜料,最后它终于耀武扬威,金身修为,像一座巨大的彩虹一样罩在人们头顶的天空上闪闪发亮。
而荷尔蒙催生出的另外一种东西——欲,却被一遍又一遍地抹黑。其实在生物学家的眼里,说到底,爱情只是发泄欲的一个途径,一座桥梁,一条捷径罢了,如果把一切浪漫的爱情故事简化来说,那就是“第一次认识、心跳加快、产生冲动、上床、分手、再认识下一个”这样的一个过程。每一个人都像是一只蒙着眼睛自欺欺人的驴子一样,高声欢叫地撒着蹄子周游世界——其实只是一圈一圈地原地拉磨而已——并且还不承认。
我们这一群人,当然也跳不出世俗。我们也是歌颂爱情的那个浩浩荡荡的大军中的一员。
对于简溪和我来说,爱情也许就是当我和他挤在地铁里面的时候,他会把我拉到角落里,然后用他长长的手臂在我的周围圈出一块空间来,一向温柔的他甚至会用他那双仿佛温润琥珀般的大眼睛凶狠地瞪着朝我挤过来的人,恐吓他们。我低头在他的胸前,他灰色的毛衣散发出来的气息,对于我来说,就是爱情。我记得冬天里被空调吹的闷热的地铁车厢里的味道,我记得头顶灰白色的光线,我记得简溪下巴上短短的胡茬摩擦我的额头的感觉,我和他一起在不见天日的地下穿越这座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冰冷的城市。我觉得,这就是爱。
对于来说,也许俄罗斯的那首动人的歌曲,听起来就是爱情。当然,还有那件毛茸茸的厚重羽绒服。在他的世界里,爱情是同样性别的人呼吸出的暖流,是冰天雪地里泛黄的口琴声,是放在他r护照夹里的那张合影照片。照片上的他看起来高大帅气,另外一个他也一样,他们的眉毛都浓密锋利,他们的手指都修长有力。记得23街区转角的那家咖啡店。记得弥漫在大街上的浓郁的面包香味,记得他们都拥有的那款灰色r羊绒大衣,中央公园里的鸽子总是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午后围着他们俩的脚后跟咕咕叫。他觉得,这就是爱。
对于曾经的南湘来说,挥舞着拳头替她打架的席城,他眉毛上留下的伤口就是爱情。沿着他挺拔的鼻梁留下来的血液散发着的气味,就是爱情。他们彼此的伤害也是爱情。他们彼此的原谅也是爱情。他们无穷无尽的争吵和撕扯都是爱情。而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当她很晚才从学校的画室走出来的时候,抬起头看见树木交错的枝丫前方,拿着一杯冰拿铁等待着自己的,穿着运动背心露出线条结实、性感的手臂的卫海,他唇红齿白天真单纯的笑容,就是爱情。她记得笨拙而不善言辞的他因为不知道在礼物卡片上写什么,而跑去图书馆找了很多贝里斯·托夫的爱情诗篇。她记得在自己去他寝室拿东西之前,他满头大汗地花了两个小时收拾男生脏乱的房间。她看书的时候,他趴在图书馆的长条桌子上睡着了,窗外的阳光在他的头发上照出一小片波光淋漓的湖泊。她觉得,这就是爱。
对于顾里来说,当她正在低头为刚刚看中的那件白色小蕾丝裙子而在包里掏出银行卡的时候,她就已经听见了机“咔嚓咔嚓”走纸的声音,抬起头,就看见了英俊的顾源已经在收银条上快速地签下了他的名字,在钢笔摩擦的声响里,顾里也听见了爱情的乐章。
在上海,也许顾里和顾源的这种爱情,比较符合这座城市的气质——等价交换,天长地久。
而至于崇光,我所感受到的爱情,是刚刚他口腔深处浓郁而悲伤的血腥气,仿佛一种世界末日般的,带着血光之灾的欢乐。这种爱情除了救赎之外天生还带着毁灭的特质,沉重得足够把环球金融中心碾碎成一堆玻璃渣——此刻,我觉得自己就站在这堆玻璃渣上——赤着脚。
我回到家的时候,顾里和顾源、南湘和卫海以及五个人,正坐在沙发上。他们五个望着我的眼光各有千秋,含义深刻,五张精致好看的脸上表情错中复杂欲言又止,看起来就像是五部横沟正史的悬疑小说。我看着他们,头立刻痛起来。
我此刻满脑子都是崇光那张我完全陌生、却又只看一秒就立刻辨别出来的脸。我突然觉得中文里面的“活见鬼”这个形容词,是那麽一针见血、精准凶狠,发明这个词儿的人,他肯定见过鬼。
“简溪呢?”我把包一扔,有气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掏出手机随手朝沙发上一丢——我都没有力气去找出充电器来冲上。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被倒空了的米袋子,空虚得站都站不起来。
“找你去了,还没回来呢。我和他说过了不用白费力气了,宫洺那小区,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一只苍蝇想飞进去,它都得用它的小细腿儿从它的翅膀下面掏出一张出入卡来,否则,门卫就会拿出灭害灵喷它。上海这些顶级的小区都一样,如果国家政策允许的话,那些站在门口的保安恨不得在腰里佩一把枪,随时掏出来‘砰砰’两声把你射杀在门口。顾源那个小区就是这么变态的。”顾里自顾自地喝着她那个r陶瓷杯里的红茶,完全没看见坐在她旁边的顾源冲她翻出的巨大白眼,也完全忘记了自己就住在这样的小区里,并且写了足足三封投诉信给物业,激烈地控诉门卫随意让送快递的人进出小区。xъΙQǐkU.com
我现在的脑子一片混乱,像一锅煮了一下午的饺子,黏糊糊的。我此刻绝对没有足够的智商去和顾里斗智斗勇。我不想和她说话,因为稍微不注意,我就会露出马脚被他抓住。我现在还不想和他讨论关于崇光的事情,最起码,我得先自己弄明白了这到底唱的是哪出,《鬼丈夫》也不是这么演的啊。于是我转过头,看了看沙发转角那头的南湘和卫海,我问南湘:“你还好么?”
南向冲我点点头,“我没事儿。”她起身拿起茶几上的茶壶,倒了杯热红茶,塞到我的手里。她抓了一把我的手,说:“你刚从外面回来,这热气腾腾的天气,你的手怎么还这么凉?”
“顾里啊,总爱把空调开的这么足,她就是个白素贞,一年四季都喜欢把家里弄的冰天雪地的。”我心里暗暗吃惊南湘的察言观色,不过我依然不动声色,我甚至运用仅有的智商开了个玩笑,我不想他们知道崇光的事儿——面对这群人,我早就怕了,不用怀疑,这个房间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那就是任何一件再平常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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