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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杖打八十!发配岭南![3/3页]
,若不是李震刺了他一次,都忘了回话了。>
李世民对于程处弼的无礼,也没有追究。>
因为,他也有些沉醉和无厘头。>
他阅人无数,但第一次对视这般纯净的眼眸。>
他从程处弼的眼眸中,看到了崇拜,没有地位、权势之差的驳杂尊崇色彩,而是单纯地对自己的神往之情。>
“那朕再问你,汝可知罪!”>
这让李二陛下大为受用,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温和起来。>
“草民知罪!”>
程处弼对于李世民可不敢耍心眼,秉着坦白从宽的态度,认罪伏法。>
“汝何罪之有!”>
“草民,不该在华春苑那样的花柳场所,殴打长孙冲及越王殿下,致使越王殿下的威严扫地,致使陛下乃至大唐的威名受损!”>
程处弼春秋笔法的阐述着发生的事情,对于殴打李泰的事情,坦荡承认。>
但他也没有忘记给李泰上眼药,将李泰去大保健的事情抖了出来!>
这个逆子,小小年纪,竟敢去寻花问柳、寻/欢作乐!>
听到李泰去大保健,李世民的蹙眉微微一抖,怒目之色,稍纵即逝!>
李世民轻咳几声,对李泰去大保健的事情,就此撇过,高下立判,宣布道。>
“既是如此,根据《大唐律例》,汝目无皇室、欺君罔上,犯大不敬之罪!”>
“本应判汝死刑,但朕念汝父,攻城拔寨,开国有功,判汝杖打八十,以流刑,发配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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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杖打八十!发配岭南![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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