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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三章 迷路后的偶遇[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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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呼~~~那些混蛋,可真够难缠的。”
好不容易乘着混乱,从狐人族里溜出来,没想到那帮狐人战士却不依不饶,眼看追不上我的速度,便坐传送阵来到哈洛加斯城守株待兔。
本来以为甩脱了他们,就疏忽大意了,结果在城门口的位置被他们蹲了个正着,又是一顿好跑才甩掉。
这时候,斗篷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带着帽子,谁也发现不了咱是联盟长老,谁也不知道那个被数百名狐人战士咬着尾巴追得上跳下窜的悲催斗篷男,就是本德鲁伊。
我觉得要是在原来世界,发明斗篷的人,绝对可以连续拿十次诺贝尔奖。
小狐狸应该清醒过来了吧,应该发现外头的混乱了吧,我甚至能想象出她咬牙切齿的骂着笨蛋活该的样子。
算了,还是先想想该怎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
迷路了。
毫无疑问的,被狐人战士追着四处乱跑,哪还顾得方向,等甩脱了追兵回过神来,周围的街道建筑景色已经变得陌生无比。
好吧,其实就算没有追兵,我进了哈洛加斯城也是两眼一抹黑,分不清方向,但好歹还可以向门卫表明身份让他带我去马拉那里不是吗?所以说错的不是我,是那些宛如情人节里的去死去死军团核心骨干的狐人战士。
嗯……该往哪个方向走呢?站在分岔路口,我迷茫了。
要是有路人就好了,可惜天上的大雪越下越大,堆积的都没膝盖了,行人比一开始我和小狐狸在雪中散步的时候,变得还要少,站在路口片刻愣是等不到一个人影经过。
好吧,试试阿卡拉教我的占卜术,据她说【总】比我的第七感要灵。
为什么那只老狐狸要用这样的句式呢?不是应该说【比我的第七感还要灵】才对吗?说的好像我的第七感很不可靠的样子。
我随手向头顶上空扔出一把剑,剑往哪边倒,就走哪边,这就是阿卡拉所谓的比我的第七感还要灵的办法,总觉得很靠不住的样子,真的没问题吗?
哧溜一声,剑掉了下来,笔直插在了雪地里。
我:“……”
也是呢,积雪那么厚,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是最大的吧。
也就是说,阿卡拉那头老狐狸果然是在忽悠人。
我咂了咂嘴,以示不屑,然后唤醒沉睡之中的第七感,随便选……咳咳,不对,是在第七感的指引下,选择了正确的道路。
差点说漏嘴,暴露了什么绝对不能暴露的东西。
走着走着,风雪更大了,眼前一片白茫茫,哪怕是德鲁伊的钛合金熊眼,十米开外看去也是模糊一片。
虽然之前多亏了茫茫风雪,才能摆脱狐人战士的纠缠,不过现在却也成了自己的阻碍,真是成也风雪,败也风雪。
我寻思着是不是先找个酒吧坐下来,喝口热酒,等风雪稍停再去找马拉的住处,只要风雪能停下来,马拉的住处就十分好找了,为了方便照顾伤者,她的屋子提供了许多病房,所以热心的野蛮人,一口气帮她做了五层那么高。
一层就有普通房子的三层那么高,五层的高度可想而知,再加上她的住所所处地势较高,几乎在整个哈洛加斯城,一抬头,都能看到三座鹤立鸡群的建筑,一栋是法师公会的高塔,这个不解释。
另外一栋是钟塔,只要上面的钟声一响,就会立刻集结至少几千名身穿铠甲,头戴钢盔的高大野蛮人战士,像一堵钢铁长城般,抵御胆敢攻击哈洛加斯城的魔兽和怪物。
第三栋就是马拉的住所了,就连野蛮人族长的住处,也没有她那么高,可想而知马拉在哈洛加斯的地位尊崇,这些桀骜不驯的野蛮人,能够听从联盟,成为联盟的牢固一角,忠实的战友,马拉在其中居功至伟。
至于亚马逊一族也能完全融入联盟,和野蛮人一样,成为其中一份子,而不是像其他种
第一千三百零三章 迷路后的偶遇[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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