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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天不容奸[1/3页]
宋天宝杀害秦朋,苦于没有证据,无奈之下,唯有让秦朋自己作证!>
包拯这才以安土地神咒,调来本地城隍。>
所谓城隍,即守护一地神祇,职权类似土地,但更高一级,就像知州和县令的差别。城隍掌管一地户籍,同时负责收缴孤魂野鬼。>
秦朋本是恶人,又是冤死,包拯忖度也许戾气未消,还没有进入地府。若是如此,自该在城隍管辖范围之内。>
“万幸。”>
结果正如包拯所料,不得不说也是侥幸。若是秦朋亡魂进入地府,届时阴阳有别,就算是包拯,也不能提人作证。>
“判了!判了!”>
“包大人要结案了!”>
……>
因为是招鬼作证,不宜在白天进行。但这最后判决,却要当着百姓的面。所以第二天清晨,包拯这才公开判决此案。>
昨天等了一天的百姓,忽然得到消息,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聚集在县衙门口。>
“威武!”>
包拯端坐大堂之上,展昭侍立在侧,两旁衙役站定。低沉呼啸过后,大堂内外一片肃穆。>
而此时再看,堂下跪着四人,宋光夫妇、水仙,以及宋天宝。但与之前不同,宋天宝已经被除去官服,失魂落魄的跪在地上。>筆趣庫
啪!>
这时,惊堂木响起,包拯脸色深沉,厉声喝道。>
“本府夜审,招秦朋冤魂作证,此案真相大白。杀人真凶乃宋天宝,水仙系被骗顶罪!”>
“夜审?”>
“冤魂作证!”>
包拯刚一开口,百姓瞬间哗然,一个个瞪大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都说包拯日审阳、夜断阴,本以为只是谣言夸大,难道是真的?>
此时再看宋天宝,仿佛受过极大的惊吓,而且没有丝毫反驳。百姓面面相觑,看来恐怕是真的了。>
惊骇于包拯手段,百姓又是一阵称颂,不愧是包青天!>
“本府正式宣判!”>
正在这时,包拯再次开口,霍然起身。>
“水仙系替人顶罪,虽有扰乱刑法之嫌,但情理之中,判其无罪,当堂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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