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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活得让人刮目相看_1282:养孩子不如养条狗(2更)[2/3页]
不觉得烦。
这个小东西喜欢冲着她摇尾巴,蓬松的尾巴上长毛一晃一晃的,蒋红忍不住就笑了:
“天这么冷,我给你做件衣服穿。”
周文邦也没想到一条狗能起这么大作用,好好感激了夏晓兰。
夏晓兰自己是从来不养宠物的,因为她前后两辈子都过得充实,忙起来也没时间去照顾宠物。但她知道一些爱狗爱猫的,是把宠物当成家里成员在对待。HTtρs://Μ.xЪīqiκυ.com
“大伯,这是一种精神寄托,大伯母忙着照顾小京巴,就没时间想不开心的事了。”
周文邦一想可不就是这样吗?
养狗好,狗比较忠诚,认了主人就不改变。
给它窝睡,给它东西吃,它就和人亲近,整天那尾巴摇的可欢乐。
所以养孩子有什么意思,只会让父母生气,给家族蒙羞……还不如养只狗呢!
等夏晓兰再见那条小京巴,蒋红给它做了桃红色的小袄子,怕冬天的地冻坏它的小脚,走哪儿都把小京巴兜着不沾地,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乐乐。
夏晓兰看着那件桃红色小袄,有点不忍直视。
蒋红到底知不知道,乐乐是一条公狗呀?
蒋红振振有词,“它还小呢,就要穿鲜亮点的颜色。”
恰好周怡结婚后第一次回娘家,顺便来搬自己的衣服,一开始还没发现家里多了一条狗,蒋红坐在沙发上,手里在织毛衣。小小的一个毛线背心,周怡心中一喜,这是给她肚子里孩子织的?
嘴上不理她,其实还是关心她。
周怡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没话找话:
“妈,孩子出生肯定是在夏天了,毛线背心能穿吗?”
蒋红看了她一眼,“什么孩子出生?我这是给乐乐织的。”
乐乐?
周怡迷茫,她妈这是给孩子取好小名了呀。
小京巴本来在卧室里,听到蒋红叫它名字,迈着小短腿跑出来,冲着蒋红汪汪汪叫。
声音奶声奶气的,小舌头是粉红的,毛发雪白,蒋红一下把狗抱起来:
“乐乐,你喜不喜欢这毛衣?”
“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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