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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改动工时[2/3页]
,然而很快,洪武二十六年他又将这一规定作了调整。
改为“本户差役,定例与免二丁,余一丁一体当差”,而单丁重役及一年一班者,可以“开除一名”,老残无丁者“疏放”。
宣德元年,明廷再次对优免政策作了规定。
“工匠户有二丁、三丁者留一丁,四丁、五丁者留二丁,六丁以上者留三丁”,其余都放归家中,以后更替。
单丁视时间远近,次第放免,老幼残疾也一体放免,这是明代历史上第一次就匠籍制度作出比较重大的改革,是一个比较宽松的政策。
不过朱由检与刘宗周所谈,当年这项改革执行得似乎并不好。
因为仅仅五年以后,明宣宗便取消了改动,恢复为洪武祖制。
其原因,很大一部分自然是当时来源于朝中的阻力,而工部也并没有认真的执行这一决定,反在暗中作梗。
“比闻在京工匠之中,有老幼残疾并不谙匠艺及有一户数丁皆赴工者,宜从实取勘。”
“老幼残疾及不谙者皆罢之,丁多者量留,余悉遣归。”
事实上,宣德年那次以后,匠户产生的问题与日俱增。
逃匠问题频发,官府勾补尚且不足。
而匠户与卫所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优免政策即逐步被放弃,不再做出任何改动,直到如今形同虚设的地步。
对于此项,朱由检决定继续施行宣德年的那次改革,并且规定匠人每户无论多寡,只额一丁入匠籍,余者从宽。xъΙQǐkU.com
且户有匠籍者,主家概免一切徭役。
自此以后,大明的匠户之家,可以只出一人入匠籍,余的可以自己选择,有了做其它行业的机会。
其二,朱由检打算给匠户更多的福利。
在京工匠,每月由户部支给月粮,上工时由光禄寺支给直米,这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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