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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清河事件的尾声(三)[3/3页]

  木,怒斥道:“小茹还知道对你余情未了,自始至终没有说你一句坏话!而你呢?为了脱罪竟不惜陷害一名深爱你的女子,你的人品可真够低劣的了!”

  张何吓得一哆嗦,但兀自强辩道:“大人,人品差并不代表这件事情就是我做的,我真是被冤枉了!我敢向天发誓那一刀真不是我刺的。”

  清河县令真想把桌上的签筒扔下去,让两旁衙役大刑伺候这个无耻之徒。

  但是此案的示范效应很强,府城的提刑司一定会进行复查,所以他不想在办案过程中留下任何瑕疵,免得将来有麻烦。

  于是清河县令开始诱劝:“张何,你原本是张大户的亲近常随,张大户待你不薄,你俩的主仆关系十分明确!即使他没将你心仪的丫环许配给你,可你也不该与他的妾室通奸,此乃丧尽人伦之行为。

  其实本朝对通奸罪的处罚并不算重,按《宋刑统》规定:‘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你若真心悔改,又逢大赦,也许服一年半载的劳役就免罪了。

  可你这恶奴奸情被撞破,竟然暴起伤人,致主人重度伤残,按律当绞!但本官念你当时被殴伤已经神志不清,我判你个误伤,你可愿意认?”

  [徒是中国古代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自由并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

  张何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所以死死咬住自己先昏迷了、不曾还手的说法。

  但此刻县令竟流露出愿意帮助张何的意思,很可能怕落个屈打成招的坏官声,张何忍不住抬眼望向县令大人,只见县令大人眼中饱含着真诚、怜悯和鼓励。

  张何心中一动,张大户的案子影响太大了,今天全身而退就不要想了!

  但如果他能配合县令把这桩案子了结了,多半不会被判处死刑!大宋朝的特赦多,说不定坐几年牢狱就能出来了,以后还是一条好汉。

  “小人愿意认罪!小人那日纯属误伤,请大人秉公处罚,小人绝无怨言!”

  清河县令十分满意,问堂外围观百姓:“外面的百姓可听到了,张何愿意认罪。”

  “听到了大人!请速速法办此獠,明正典刑!”

  “大人,您一定不能心软!这种背主欺主之人绝不能轻判。”

  “通奸伤人,大人一定不能轻饶了此人,否则本县肯定还有恶奴效仿于他!”

  “……”

  堂下百姓群情激奋,尤其是那些家财颇丰或家中妻妾较多的男人,恨不得从张何身上咬下一块肉来解恨。

第211章 清河事件的尾声(三)[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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