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12章 清河事件的尾声(四)  穿越水浒之武松要上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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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清河事件的尾声(四)[2/3页]

  县令现场就宣判了:

  “既然本案两位被告都已经认罪,本县现在就给予处罚决定:

  被告人张刘氏,身为有夫之妇,与家中刁奴私通,有悖人伦,按律徒两年,根据本朝‘折杖法’,判脊杖二十。

  因张刘氏原籍并非本县,受刑后有两种选择。一是本官判你和离,将你遣返原籍;二是你取得苦主原谅及同意,仍回张府居住。”

  小茹想到原本对她并不怜惜的张大户现在因她被阉割了,她若回去张家,不知会受到什么折磨!而那张家主母表面上一心信佛,私下里却阴招连连,之前张大户坑害潘金莲时,如果没有她的首肯,怎会害得武大和潘金莲两人。

  “大人,民妇愿意和离,返回原籍!”小茹坚定道。

  清河县令早就猜到这个答案了,刚要宣布二人和离,张大户却突然开口了。

  “大人,这可不行。当年我娶张刘氏时,给了他家五十两银子的聘礼,如果她想和离,就让他爹把聘礼还给我。”

  清河县令闻言皱眉,他之前确实拿了张大户家的银子,答应把张何置于死地,但是对方没说也要张刘氏的命,现在张大户突然开口,是准备让他买一送一吗?

  他心中暗骂:“做梦!得加钱!本县办案绝对货真价实,收了你的钱绝对帮你做到,没收钱的部分,就按大宋法律走,你一个小小的药商还敢威胁本官,看来不给你点教训,你不知道清河县谁说了算!”

  想法已定,清河县令也不客气道:“请问苦主,你娶张刘氏几年了?她嫁你之时年方几何?之前可曾婚配?首次圆房时是否有落红?”

  张大户一愣道:“三年前,我迎娶张刘氏时,她十六岁,不曾婚配,大婚之夜有落红。”

  “哦,原来如此!张刘氏在此案中是有罪责,但合着你这些年就白睡她了,现在退货还要当年的彩礼,哪有这样的美事。如果这样,人人都娶个年轻貌美的妻子,等她年老色衰时再还回去,还能把当年花的钱要回来。

  如果有这样的美事,请苦主介绍给堂外诸人,让堂外尚未婚配的男人都去效仿,也好解决他们的婚姻子嗣大事。”

  堂外百姓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立刻跟着起哄。

  “张大户,听说你家还有个待字闺中的闺女,不如许配给我,我出一百两,等她给我生完两个儿子,我再给你送回去。你把一百两还给我,利钱我就不要了!”

  “我出一百二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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