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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 章 饺子和汤圆二[3/3页]
的比例是不同的。比如这个南瓜荠菜猪肉饺子,因为是南瓜本来就带着点甜味,所以同样带着微甜的荠菜的比例就要少些,咸鲜口的猪肉就要多些。再比如说这个菠菜汁猪肉荠菜饺子,荠菜的比例要多些,猪肉馅要少些。”
江海迅附和:“没错,这就导致着它们在锅中煮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但是面皮却是一样的筋道爽滑。她不仅关注细节,还不怕麻烦,这个厨师真的是……精准。”
郑自勋恍然大悟:“这意思是老板做五种饺子用的是五种馅料,五种火候。”
“所以这样费了百般功夫的饺子会比苏师傅做的要好吃啊。”江海迅长叹一口气:“饺子这东西,是个中等难度的菜,难也不难,简单也不简单,要想做得好吃,肯定是要费大功夫的。”
江海迅一边和郑云飞聊天,一边没忘记自己热腾腾的饺子,很快将所有的饺子吃完。
他吃完这些饺子,满足地靠在椅背,回味着刚才的感受。
郑云飞早就将郑自勋带来的饺子吃完,现在正在喝着饺子汤,因为原汤化原食嘛。
郑云飞瞥了对方一眼,说:“你不是说自己吃饱了吗?现在怎么吃这么一大盘饺子?”
江海迅摸着自己的肚子,乐呵呵地说:“我孙子天天跟我说他考了薛定谔的分数,那我这就是薛定谔的胃。”
郑云飞:“……”脸皮真厚啊。
但是郑云飞没有跟江海迅,因为对方的脸皮一直厚如城墙,不可凿穿。
江海迅笑呵呵,一点也不尴尬:“你是在哪里买的饺子?味道真的不错。”
“就在楼下对面的那个白记饭馆。”
“我怎么没听说这个白记饭馆?按道理来说,如果做的饺子这么好吃,一定会像苏师傅的店那样有名啊。”
“人家是新开的店,到现在为止只开了三四个月呢。”
江海迅是海市美食协会的会长,这么多年吃遍大江南北。他每走到一地,可能不知道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但是一定知道这个地方最好吃的店在哪儿,最厉害的厨师叫什么。
江海迅语气肯定:“这个厨师是个退休大厨吧。”
“没有,那小姑娘约莫二十出头。”郑云飞摇头。
这下,江海迅是真的惊讶了,瞠目结舌:“这……可真是后生可畏呀。她做一份饺子都愿意费这么大的功夫,做得这么让人惊艳,迟早在海市有立足之地的。”
郑云飞哼了一声:“她会做的可不止饺子呢。”
江海迅还是第一次听这个脾气坏的老友语气这么赞扬。他心想,那这个老板厨艺可真的厉害了。
至于对方才二十岁,厨艺就这么高,江海迅也自动找到了说法,肯定是有高人教授呗。
因为聊到白一诺这么年轻,江海迅有感而发,说:“我这次来是找你做正事的,说来也巧,也就是为了青年厨师这件事。”
郑云飞说:“什么?”
江海迅说:“厨师行业职业认同感低,很多老师傅手艺很好,但迈入知天命之年,青年厨师相对较少,愿意学手艺的就更少了。手艺的传承即将断代,徒弟不肯学,师傅不愿教。孩子不愿意吃苦,师傅教不了,形成恶性循环,传统的师徒关系几乎绝迹。但没个十年基本功,哪能造就一个好厨师。1
郑云飞喝汤的时候手微顿,江海迅这番话算是说到他心坎上了。
厨师不是一个速成的职业,需要细细打磨,很难适应快节奏,这就导致不仅是厨师,还是店面,都在商业化的浪潮中倒退。
他曾经吃过很多小店,味道很好,用水磨的功夫,节奏慢,结果一个接连一个地被挤兑倒闭。
天呐,难道好吃也有罪吗?!
“你准备怎么做?”郑云飞说。
江海迅认真地说:“我能力有限,做不了什么。现在这社会,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要想能干出点事情来,就得做宣传。
“我打算联系一些人,办一场青年厨师比赛。”
五彩饺子上架之后,销量十分好。最开始被五彩饺子吸引来的是老客人。这群老客人是白记饭馆的忠实客人,不管上什么新菜,都抱着尝试的想法,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购买,完全不怕白一诺做得难吃。
这让白一诺高兴,这种信任算是除了光盘之外,对一个厨师最好的赞叹了。
白一诺考虑到有些人家住得远,现在天气凉,饺子无论怎么保温,还是会有损风味的,于是便将生饺子密封包装,放在店里售卖。
很多人知道白记饭馆出了这种饺子,都不愿意去超市买速冻饺子了,直接在白记饭馆买上一袋,按照老板教的方法回家煮。
煮出来的饺子又大又圆,肉馅新鲜,香味纯正,肉汁鲜香。即使是他们煮的火候比不上白一诺纯熟,但是味道也要比速冻饺子要好多了。
在白记饭馆的小程序上,评论反馈区往往是提意见的地方,充斥着各种欲求不满的声音。
但是在上架五彩饺子之后,这个小程序居然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盛景,那就是铺天盖地的赞扬。
很多上班族和学生党都在评论区发了反馈图。
以往,我下班之后一定会回家躺平,但是一想到冰箱里的五彩饺子,我就垂死病中惊坐起。
也有些人对白记饭馆的饺子发表“不满”的声音。
我买了一包五彩饺子回家煮。我爸妈说那是小孩子吃的,所以让我给他们少分一点。结果我才是吃的最少的那一个,其他的全被我爸妈分了,我暴风哭泣。
小孩又哭又闹要玩游戏怎么办,照理来说是惯的,打一顿就好了。但是我今天大发善心,从白记饭馆买了一份五彩饺子,想着有好吃的总不会哭闹了吧。结果他哭得更厉害了,游戏都不玩了,抱着我的大腿说晚上还想吃五彩饺子。我说白记饭馆的五彩饺子是限量的,真的买不到了,他哭得更厉害了。我后悔买饺子了……
晚上关店之后,白一诺在后院石桌旁边休息,看到这些评论,忍不住笑了笑。
就在这时,她感觉到脚边有什么东西在扒她的脚,吓得她一激灵。纵使她性格淡定,也忍不住想到灵异神怪的事情,悄悄将余光瞥向自己的脚,结果发现自己的脚上长出一个毛茸茸的团子。
这个团子胖乎乎,只露出两只耳朵和短短的尾巴。随着它均匀地呼吸,绒毛随之先膨胀再缩小。
白一诺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季予迟养的狗啊。
白一诺虽然不养猫狗,但是知道猫狗的一些习性,以为这只狗是要来咬她的鞋,正准备起身避开。结果这只萨摩耶什么都没做,就趴在她的鞋上,一动不动,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好家伙,这是把她的鞋当做床了。
白一诺穿的是一双皮鞋,能够感受到透过皮革传来的微热,这让她感觉有些奇怪,忍不住慢慢将脚抽了出来。
萨摩耶啪的一下落在地上,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呆愣愣地抬起头看着她,好像被惊醒了,用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白一诺,一脸无辜的模样。
白一诺看着它的模样,忍俊不禁。
就在这时,季予迟洗漱回来了。他在店休息之后,带小狗出去逛了逛,然后放下狗去洗漱,但是这只狗趁他不备跑到院子里来了。
季予迟抱起萨摩耶,说:“是我没注意让它跑到这里了,没吓到你吧。”
“没有。”白一诺摇头。筆趣庫
季予迟将萨摩耶一把抱起之后,和白一诺聊了一会天,然后便说要回房休息了。
季予迟转身之后,他怀着的小狗还在盯着白一诺,眼睛像黑珍珠一样晶莹剔透,好像对白一诺十分好奇。
第二天,白一诺起床的时候,发现季予迟在院子里喂狗。
她听到他说:“吃一点嘛。”
他的声音低沉,透着显而易见的无奈。
白一诺靠近了才发现,季予迟在小狗面前放了个狗盆,里面放了狗粮,小狗盯着里面的狗粮,就是迟迟不肯下嘴。
他看到白一诺来了之后,皱着眉说:“养狗真不容易。”
“怎么了?”白一诺好奇地问。
“我在买它的那天,买了一种据说最好的狗粮,但是它吃了两口就不吃了。我以为是狗粮的问题,过两天就换一次,结果每次都是这样,吃上一天便再也不碰,好像觉得这很难吃一样。”季予迟揉了揉太阳穴:“它不吃饭我也没有办法,我还是把它送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更新得晚是因为晋江崩了,发不出去更新玛卡巴卡不知所措.jpg。
可恶,你们有没有发现最近晋江崩了好几次了,前天一次,今天一次,人被崩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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